如果没有较低素质的网友在我的文章下面肆意谩骂,我就不会在短期重提这个问题。
前几天,我码了一篇文字,谈了谈当今教育界的怪现状,尤其是当下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新问题:肆意欺凌他人、不再对教师群体存有敬畏之心、做了错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大家不能选择性失明,目前,未成年人的真正成长状况是这样的——因为只有强行索要来的表扬和鼓励,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惩罚和批评,他们的成长没有任何边界和限制,所以未成年人也就放心地释放出人类的原始底色——兽性。
他们表现出越来越张狂的一面:不但不尊重其他自然个体的生存权和生存空间,也不足够爱惜自己的生命,甚至会做出一些“来生再相见”的傻事来。
更有一些小孩儿异常敏锐地感知到了目前的舆论氛围,这些未成年人会有意无意地希冀借助于自己的极端行为,来为自己的错误背书:让某个试图纠正他们不良行为的教育者,成为自己的牺牲品,被舆论拍进海底。
用一个当下流行的词语形容,这就是一种“撕伞”行为:我觉得我受到了委屈(淋了雨),你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撕碎你的伞)!
未成年人并不会认为,“我觉得我受了委屈”中的“我觉得”是不是正确,他们坚定不移地说:我就是要“我觉得”,我不要“你觉得”!——这不是小孩儿该有的良好情绪,这是魔鬼的专属色!
未成年人不缺乏这种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或者说,他们不缺乏这种药石罔效的、脑门一热的、在成年人看来“可笑、可恨、可怜”的冲动化情绪。
我个人坚决认为:这是整个现实氛围的异化形成的必然现象,是在以“弱肉强食”为代表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大行其道的表征。
谁都没有办法左右这个现实的走向,但未成年人的父母身处其中,他们就是整个大现实的一份子——关键一份子。如果他们能够产生改变,这个现实也就慢慢产生了改变!
问题在于,这些分散的、性格各异、成长环境各异的、乌合之众的未成年人家长群体,不会认识到自己的教育责任和家庭熏陶的重要性。
他们更加不会清醒地意识到:或许,自己在这个现实中,本来就不是一个什么好人。他们灌输给自己孩子的生存哲学或许本来就是“毒鸡汤”,他们领着自己的孩子妄图重建丛林规则,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做丛林中的豺狼虎豹和蛇蝎。
在这个物质极大丰富的当下,未成年人的父母不认为自己迥异于祖辈、父辈的物质生活是一种不可言说的时代红利,而会认为这是他们吉人自有天相的结果——有车有房、有吃有喝,还能夜夜笙歌,更可以肆意践踏教师群体的权威,自己仿佛有一种翻云覆雨手,自己就是整个宇宙的主宰。缺了他们,地球似乎就无法正常运转。
有鉴于此,我提出一个建议:恢复义务教育阶段的留级制度和开除制度!
那篇文字还是获得了很多网友的认可与近千条评论。虽然我没有时间来一一回复,但我确实都一一看过了,其中一部分留言还让我掩卷沉思。
不过,在其中的一部分留言里,也有一些较低素质的网友,恰好表现出了自己缺乏修养的低劣一面,开始破口大骂。
破口大骂的字眼儿我们就不再提了,这些人习惯把自己家庭的女性成员踩在脚下;我们只来看看这些网友给出的理由:留级和开除,多么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啊!会让孩子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孩子的自尊心?不,现在的“自尊心”不同于以往的“自尊心”。现在的“自尊心”是小恶魔和小恶魔家长们的挡箭牌,他们躲在这个挡箭牌后,笑得面目狰狞!
什么叫自尊?心理学完整定义是:基于自我评价而产生和形成的一种自重、自爱、自我尊重,并要求他人、集体和社会尊重的自我情感体验。
自尊有强弱之分:过强则为虚荣,过弱则为自卑。
从这个心理学定义来说,我们应该关注这个心理学定义的前半部分:自重、自爱、自我尊重——己,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但现在的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父母恰恰把目光投射到后半部分。
他们没有给予自己孩子以正确的言行示范,更没有去约束自己孩子的一言一行,首先就站在了“自尊”的反面。
举个例子:我写过“假期过完,但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作业”的问题,我提醒未成年人家长:不值得将这种行为“娱乐化”,那将传递给孩子错误的气息素。
但我没想到,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却引来无数未成年人父母的谩骂:问题在教师群体身上,教师群体就不应该给我们的孩子留作业!假期就是用来休息的!
再比如:一些中学教师提到过,自己在中学的教学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连小学乘除法都不会计算的学生。
我理解这些教师的说法:她们没有夸张!
这说明什么问题?这说明这些孩子根本就不想学习;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并不真心实意在乎自己孩子的学习!——不想学习,还要求别人给你自尊心?
我是小学教师,我甚至遇到过这样的学生家长:在教师指出他们孩子计算能力差的时候,他们言之凿凿反驳:“人家外国人就不学习这种无聊的计算!再说了,现在有计算器,为啥要学计算?!”——你觉得这样的未成年人家长的思维健全吗?是不是“毒鸡汤”喝得太多了呢?
然而,现在的未成年人家长群体避而不谈这些先决的关键问题,转而要求“他人、集体和社会”中的“他人”无条件尊重自己的孩子,给予自己孩子山呼海啸一般的“尊重”,甚至于匍匐跪拜——这个“他人”,在义务教育阶段,通常就会指向教师个人——教师没有教育好我家的天选之子!
慢慢地,这些未成年人将会形成一种反集体、反社会的人格!因为在这些人长大之后,自己才会真正被人歧视和践踏——谁也没有义务做他们的至亲父母!关于这一点,不难通过当下随处弥漫的戾气窥得一二:所有人都在急功近利,所有人都将良知道义抛在了一边。
当然,如果换一个角度,好像这种做法也不是不可以接受。毕竟,禽兽化的当下,每一个人都在叫嚣:弱肉强食,我们恪守的生存法则!
关于“留级”和“开除”将会伤害未成年人自尊心的说法,我们还可以从“过来人”的故事里窥得一二。
现在的自媒体异常发达,我关注过相当一部分草根的自媒体从业者。
这些人中,一部分的年龄还在四五十岁左右。
他们谈及自己的儿时,往往会展颜一笑:我才上到小学三年级、我才上到小学四年级,等等等等。他们的自尊受伤害了吗?我看未必!
遥想当年,他们觉得自己走错了一条路,只有深深的悔意,他们明白:自己应该为自己的年少轻狂买单。
比之“恢复少年管教所”的提议,在义务教育阶段重拾“留级制度和开除制度”,难度不大,且最有成效。
理性的思考必然要有一个前提:我们的过往,未必就是垃圾。
如果我们的过往一定是垃圾,那我们也不过是垃圾堆里成长起来的后代——这像话吗?踩踏过往,不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的思维模式。
我们不去讲那些频发的让我们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真实故事——如果谈起来,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展颜一笑:里面有恶劣到“脐下三分”的欺凌,也有无辜生命的黯然离世!
我们只来看看现在的学生入学年龄,看一看现在的未成年人是否具备留级的客观条件。
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小学生入学年龄是多少,反正在我们这里,目前的入学年龄已经提前到了六岁。
要知道,二十多年之前,未成年人的一年级入学年龄是七周岁——至少在我小时候是这样。
如此小的年纪,或许根本就不具备学习能力,遑论什么明确的学习目标,留级更应该是可行的选项!
实行七岁入学的年代,留级现象非常常见:有的学生甚至在小学阶段都需要留级三年——别人上完小学需要六年,他则需要九年时间。
等到了中学阶段,在“初级中学三年级”的毕业季里,一些学生要么早早卷铺盖回家,要么继续选择两到三年时间的留级。
当然,这些人不会是常见情况,往往都是“卧龙凤雏”。但这些“卧龙凤雏”作为反面教材,警醒了相当大一部分学子。他们的自尊心也未见得就在这个过程中,就受到了难以弥补的伤害,依旧生活得风轻云淡。
在我看来,适当的留级制度不但不会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反而可以打压当下未成年人过于张狂的气焰,让他们清楚认识到自己的天职,清楚地认识到“不努力学习,头顶就有一把‘留级’,甚至于‘开除’的达摩克里斯之剑”。进而,这些未成年人也就会真真实实地产生学习内驱力。
有人说:“留级制度”会让一部分小恶魔在班级里占有体力优势,未成年人之间的霸凌现象会更加突出。我觉得这种想法只是一种猜测,并没有得到证实。
从过往的留级制度来看,那些经常留级的学生往往会意识到自己在学习方面差强人意,意识到留级对自己来说,虽然不是什么灭顶之灾,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在这种心理支配下,留级的学生往往在后一个班级里倾向于屏声敛气,存在感不那么强烈。
留级,就是承认客体之间存在差异!而不是一味自我陶醉,并在未获得成功的时候产生“撕伞”的心理冲动,危害别人的生活。
有的孩子可能原本还能“救一救”,借助于留级可以提高自身成绩,真正树立起自信(而不是虚伪地表扬)。总有一天,他们要面对世界上最公平的一件事——高考;总有一天,他们将会离开父母,面对现实里的陌生人。虚伪、空洞的表扬完全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适得其反。
再则,在生育率极端低下的现在,留级制度还可以保证大中小学校的生源员额,稳定教育事业。一方面,“留级制度”可以缓解近几年来高校毕业生屡破千万、屡创新高的困境,降低大学毕业生逐渐增多带来的就业压力,提高学历含金量;同时,一些中小学也不至于出现“空心化”的问题,避免这些学校的学生人数锐减,避免学校消亡。
另一方面,“留级制度”也可以推迟媒体预测的“大中小学关并潮”。按照现行学位推算,18年后,即便全员上大学,都会导致三分之一的大学面临生源枯竭困境。“留级制度”既能消减现在学生潮的“峰”,也能填上未来学生潮的“谷”。只要将“大中小学关并潮”推迟三四年,也就是一代人的成长周期,问题或许就可以得到解决。
至于开除制度,实行起来要远比“恢复少年管教所”的提议靠谱。
一些人建议“恢复少年管教所”,这未尝不是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问题的一个好办法,但这个建议实行起来一定会面临极大的阻力,几近于痴人说梦,远不如“留级制度”和“开除制度”现实。
当然,现在看来,“恢复少年管教所”也并不是无稽之谈,某种层面上正在变为现实。
比如,最近发生在山西太谷的未成年人欺凌事件中,“叔叔们”已经站了出来,把相关未成年人带到小黑屋里,让他们反思了十几天时间,而不是像以往一样——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便置之不理——缺少了“惩罚”的未成年人说服教育,苍白无力。
至于最近发生在浙江台州仙居县某职业中专的“两s两伤”,“叔叔们”更是积极介入——不介入都不可能。
不管怎么说,“开除制度”实行起来难度不大,是“留级制度”的完美搭档——如果留级不能让这些学生像一个学生,那就不必学习,可以进入社会大学及早历练,葆有学历的纯粹性。
如果这些人在社会大学中做出了什么错事,那就理所应当地应该接受“叔叔们”的惩罚,不至于让学生家长在学校层面纠缠不清,引发家校矛盾。
有人说:开除学生非常不道德,这是把不良的未成年人推出校园,让他们危害社会——这种说法有种本末倒置、鼠目寸光的意思。
在这些人的口径中,不良的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未成年的时候待在校园里,欺凌那些和他们年纪相仿的未成年人。然后,再在自己父母的竭力助长下,把教师群体的尊严踩在脚下,让现实中的教育走向面目全非、不可收拾吗?
如果这些人的确是一些不良少年,如果这些人的确看不到向善的可能,开除他们,让他们直面现实的惨淡,或者接受现实的暴击,或许也未尝不是一种好的解决办法!
就像电影《误杀》的经典台词: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只有承认,才能改过!
补白
我的建议从来都不合时宜,这是一个莺歌燕舞的时代,这是一个人们把虚伪的人文主义挂在嘴边,但却在践行“弱肉强食”的年代。
如果我们一直这么虚伪,而不抱持王阳明的“菩萨心肠,金刚手段”,对未成年人施以惩罚,或许,另一部分真正善良的未成年人就会受到伤害,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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