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疆分行LED显示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DS00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分行LED显示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LED显示屏。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有效投标人须大于/等于4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分行LED显示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分行LED显示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信用报告)
(3)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5日10时30分到2023年02月21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7日11时00分
七、其他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分行委托,对新疆分行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新疆分行LED显示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DS0007
三、项目内容:LED显示屏。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有效投标人须大于/等于4家)。
四、集采数量:根据各级行日常实际需求。
五:入围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三年(中标单位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六、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信用报告)
(3)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须知: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条件1-4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
领取文件时间:2023年2月15日一2023年2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4:00, 下午16:00-19:00)(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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