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澧县公安局安福派出所接到线索:兴隆街某私房内可能存在涉黄服务。安福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布控,经派出所民警连续多日蹲守。
2月3日晚在开展“沅澧安澜·五打五整”专项清查行动时,安福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一举捣毁该卖淫场所,并当场抓获该卖淫场所的老板周某梅(女,55岁,临澧县迎宾路社区人)及正在从事卖淫嫖娼行为的苏某玲(女,35岁,桃源县观音寺镇人)、孙某桂(男,56岁,临澧县望城街道人)、肖某芳(女,40岁,石门县二都街道人)、王某君(男,52岁,临澧县佘市桥镇人)。
经调查询问,2月3日傍晚时分,孙某桂、王某君两人分别来到位于兴隆街的周某梅的私房内,在老板周某梅的介绍下,约定以100元嫖资分别与卖淫女苏某玲、肖某芳发生性关系,并分别将100元嫖资以现金的方式付到卖淫女手中,老板周某梅分别对每人抽成30元,却不料被民警当场抓获。
审讯室内,周某梅如实供述了自己容留苏某玲、肖某芳在其私房内从事卖淫的违法事实,苏某玲、肖某芳、孙某桂、王某君对其从事卖淫嫖娼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周某梅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苏某玲、肖某芳、孙某桂、王某君因涉嫌卖淫嫖娼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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