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2023-01-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招标人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出版全产业链的大型国有文化产业集团,业 务覆盖纸质出版、数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物流、教育服务、版权运营、对外贸易、文创开发等多个领域,天津市文改办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将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备 选库(2023-2025年度),备选库为10家律师事务所。入围的律所与集团签订入围协议,并
享有下列优势:(1)集团及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必须从备选库中选聘,(2)诉讼代理 服务及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优先从备选库中选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 据(缴纳金额为零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2022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良好的声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人信誉良好,
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理,近5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提供相应
的声明函;
5.入库律师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或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6.申请人需明确1名入库主办律师(律所主要负责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后续所有由该申请 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均由该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并统筹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络。中标后, 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在经济合同方 面具有相当的业绩;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提供以下证件:(1)有效的律师事 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本项目服务期:2023-2025年
(二)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非诉专项法律服 务。
1.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对采购人及下属单位有关业务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或者列席采购人及
下属单位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2)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因业务运营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合同、协 议,以及制度、章程等法律文件,并根据需要对该等文件的法律风险随附相应的风险性提示 和法律意见书;
(3)应采购人及下属单位要求,就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 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制作法律意见书,发表律师意见,必要时参与谈判;
(4)根据采购人及下属单位需要,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为采购人及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
可行性报告;
(6)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介入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参与集团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7)对采购人及下属单位新注册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
(8)按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培训计划和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9)制订一系列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对内、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协议,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10)为采购人及下属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
法律建议:
(11)为采购人及下属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变动、人员安置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12)属于法律顾问处理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2.采购人及下属单位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
3.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其他非诉专项法律服务。
(三)对律所和律师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形式不限,在天津必须有常设的服务机 构。熟悉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民法典、公司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熟悉国有企业相关
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2.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团队主办律师具有10年及以 上执业经验,团队其他成员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或特定专业 服务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司法行政部门 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理,近5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4.能够结合采购人的项目内容,在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方面具有优势,例如强制执行等。
5.入库律师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或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除关注律所资质外,对拟入库律师个人资质、业绩、专业领域高度关注,将同步建 立集团律师库。
入库律师专业及业绩要求:必须有公司治理、混改并购、破产重组、知识产权、劳动用工、 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等方面的一项或几项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
7.申请人需明确1名入库主办律师(律所主要负责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后续所有由该申请 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均由该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并统筹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络。中标后, 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
项目负责人须在经济合同方面具有相当的业绩。
(四)潜在投标人采取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方式,法定代表人系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 目投标活动的唯一联系人,须保证联系方式的准确、畅通。
(五)潜在投标人采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方式,授权委托人系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
标活动的唯一联系人,须保证联系方式的准确、畅通。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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