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开庭时,法官会提问三个问题,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来进行回答呢?
1.法官提问: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感情破裂原因是什么
当事人回答时态度要坚决肯定,不然法官会认为双方感情并不是已经完全破裂,当事人可以从配偶出轨 家暴 分居 赌博等方面进行把握
2.法官提问:双方的财产情况和债务情况
当事人需要提前掌握清楚共同财产线索,防止另一方偷偷转移财产,如果债务用于日常家庭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之外,要采取不知道不承认不追认
3.法官提问:子女状况
当事人如果想要争取到抚养权,需要提前收集整理好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经济收入状况,平时陪伴孩子时间更多,父母可以帮助照顾孩子,另一方存在出轨 家暴 同居等过错行为,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法官会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
以上三个问题是法官在开庭时必问的,如果您正准备离婚面临着困扰,那么该收集的证据就要收集,该掌握的线索就要掌握,让自己掌握主动权争取利益最大化,一次性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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