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月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月的重要案例梳理。本月重要案例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7批指导性案例;2022年第11期、第12期公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批典型案例,涉及民法典、营商环境领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3批典型案例,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企业合规、法律监督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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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7批指导性案例
1.
【案号】(2020)苏01刑终575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2.23
【关键词】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船舶偷排含油污水;损害认定;污染物性质鉴定
【裁判要点】1.船舶偷排含油污水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船舶航行轨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处置去向,结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证据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作出认定。
2.认定船舶偷排的含油污水是否属于有毒物质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取样的,可以依据来源相同、性质稳定的舱底残留污水进行污染物性质鉴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第3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第59条
2.
【案号】(2019)苏0830刑初534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6.24
【关键词】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急处置措施;必要合理范围;公私财产损失;生态环境损害
【裁判要点】对于必要、合理、适度的环境污染处置费用,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属于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公私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对于明显超出必要合理范围的处置费用,不应当作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第338条
3.
【案号】(2020)渝民终387号
【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2.25
【关键词】民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环保技术改造;费用抵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裁判要点】1.受损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无修复必要,侵权人在已经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基础上,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方式实施环保技术改造,经评估能够实现节能减排、减污降碳、降低风险效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申请,结合环保技术改造的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情况等因素,将由此产生的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适当抵扣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2.为达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排污许可证设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履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实施环保技术改造发生的费用,侵权人申请抵扣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6条、第40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3条
4.
【案号】(2019)沪民终450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2.25
【关键词】民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固体废物;走私;处置费用
【裁判要点】1.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因同一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中未被判处刑事责任的侵权人主张不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对非法入境后因客观原因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采取无害化处置是防止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和扩大的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人以固体废物已被行政执法机关查扣没收,处置费用应纳入行政执法成本作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第187条(本案适用的是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15条)
5.
【案号】(2020)京04民初277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2.21
【关键词】民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土壤污染;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赔偿;生态环境修复;修复效果评估
【裁判要点】1.两个以上侵权人分别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侵权人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侵权人根据修复方案确定的整体修复要求履行全部修复义务后,请求以代其他侵权人支出的修复费用折抵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对于侵权人实施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应当进行修复效果评估。经评估,受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已经恢复的,可以认定侵权人已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7条、第1229条(本案适用的是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1条、第65条)
6.
【案号】( 2020)苏01民初798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2.04
【关键词】民事;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损失整体认定;系统保护修复
【裁判要点】1.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不仅要对造成山体(矿产资源)的损失进行认定,还要对开采区域的林草、水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等生态环境要素的受损情况进行整体认定。
2.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充分重视提高生态环境修复的针对性、有效性,可以在判决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时,结合生态环境基础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修复方案,确定修复费用的具体使用方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本案适用的是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
7.
【案号】(2020)赣民终31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5.18
【关键词】民事;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自然遗迹;风景名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
【裁判要点】1.破坏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侵权人依法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对于破坏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造成的损失,在没有法定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参考专家采用条件价值法作出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及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自然遗迹的珍稀性、损害的严重性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
8.
【案号】(2020)浙11民初35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5.11
【关键词】民事诉讼;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先予执行
【裁判要点】生态恢复性司法的核心理念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生态环境修复具有时效性、季节性、紧迫性的,不立即修复将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扩大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本案适用的是2017年6月27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
9.
【案号】(2019)赣04民初20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19.11.04
【关键词】民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部分诉前磋商;司法确认;证据;继续审理
【裁判要点】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国家规定的机关通过诉前磋商,与部分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磋商不成的其他赔偿义务人,国家规定的机关可以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2.侵权人虽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认定侵权事实证据充分的,不以相关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9条(本案适用的是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
10.
【案号】(2017)黔0321行初97号
【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17.09.29
【关键词】行政;行政公益诉讼;林业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特殊功能区环境修复
【裁判要点】1.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应受行政处罚,又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情形下,行政机关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不应因案件移送而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对刑事判决未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行政机关在刑事判决生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违法行为人在刑事判决中未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责令其依法履行修复义务,若违法行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时应组织代为履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未履行法定生态修复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其依法履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特殊功能区生态环境被破坏,原则上应当原地修复。修复义务人或者代履行人主张异地修复,但不能证明原地修复已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74条、第81条(本案适用的是200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0条、第4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35条(本案适用的是201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8条)
公报案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1期(总第315期)
1.
【案号】(2021)最高法民再141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11.11
【裁判摘要】支付定金后即变更采 矿权人登记系兼并重组政策的要求,登记权利人仅支付定金未实际经营,申请执行人应当知晓案外人系案涉采矿权的实际权利人,对采矿权登记在登记权利人名下不产生信赖利益保护,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执行异议之诉中,案涉采矿权在判决作出前已通过以物抵债裁定变更到申请执行人名下,当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该采矿权时,如不涉及维护司法拍卖、变卖程序安定性及不特定第三人利益保护等问题,则不得执行的范围可以及于该以物抵债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予以撤销,并解除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2.
【审理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8.09
【裁判摘要】在车辆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收取挂靠费,应与挂靠人共同承担经营运输风险,仅以协议约定不能免除其作为被挂靠人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被挂靠单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主张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错误的,在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可以一并判决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3.
【 审理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2.17
【裁判摘要】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应符合租赁用途。经营房屋租赁业务的出租人,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治理,使之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出租人如提供有害气体超标的租赁房屋,侵害了承租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致承租人的租赁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等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1.25
【裁判摘要】人民法院认定非法经 营行为,应依据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应当全面审查其是否符合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单独据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2期(总第316期)
1.
【案号】(2022)最高法民再94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5.17
【裁判摘要】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依法具有公示效力。就公司内部而言,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之间为委托法律关系,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基础是公司的授权,自公司任命时取得至免除任命时终止。公司权力机关依公司章程规定免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后,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即为终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据章程规定免除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公司执行机关应当执行公司决议,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
2.
【 案号 】(2022)最高法民再233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7.20
【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规定的十五日期间系附不利后果的引导性规定,目的是督促异议人及时主张权利、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并非起诉期限、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该十五日期间届满后,破产程序按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结果继续进行,由此给异议人行使表决权和财产分配等带来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但并不导致异议人实体权利或诉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3.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8.09
【裁判摘要】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哺乳时间。哺乳期内女职工上班期间返家哺乳、哺乳结束后返回单位工作,往返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上下班途中”,在此过程中因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4.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6.10
【裁判摘要】《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是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强制性国际标准。被保险船舶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方面违反ISM规则,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可构成船舶不适航。若此种不适航与船舶搁浅全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保险人依法不负赔偿责任。
“两高”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16起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1.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
【审理法院】 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
4.
【审理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5.
6.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7.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8.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9.
10.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1.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9.26
2.
3.
4.
5.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批5件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1.
2.山东潍坊X公司、张某某污染环境案
3.山西新绛南某某等人诈骗案
4.安徽C公司、蔡某某等人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5.浙江杭州T公司、陈某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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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1.谭修义故意杀人、强奸案——经最高检依法抗诉,河南谭修义蒙冤29年后被改判无罪
【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最高检督促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最高检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4条水环境问题线索,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动大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3.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侮辱“冰雕连”英烈,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网络“大v”罗昌平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 益诉讼
【审理法院】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4.某集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纠纷案——最高检依法抗诉获改判,“蒙娜丽莎”商标纠纷案历经10年终落幕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6.14
5.马兴田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单位行贿案——广东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康美药业案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披露“一条龙”犯罪行为被严惩
【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1.06
6.韦某升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北京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国首例侵犯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宣判
【审理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1.25
7.宿城区检察院与Z酒店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江苏检察机关办理全国首例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全部诉讼请求获裁判支持
【审理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2.05.12
8.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经吉林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处死缓
【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9.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与Z公司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不起诉案——上海检察机关办理全国首例数据合规典型案例,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10.市人社局与李某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纠纷案——三级检察院接续监督一起历时8年3次审理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最高检依法抗诉获改判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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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张馨予
审核人员 | 陈春菊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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