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属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随后“滴滴出行”和“滴滴企业版”等App也遭到下架。
2022年7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近日,据滴滴出行微博:一年多来,我公司认真配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严肃对待审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经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同意,即日起恢复“滴滴出行”的新用户注册。后续,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平台设施安全和大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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