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红庙子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T-ZB-2022122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庙子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2.016696,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阡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庙子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庙子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庙子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客 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 验意见表。
5、项目负责人要求: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受电 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 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或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业绩须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选择查询类目-搜索栏输入 单位全称一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一案由-刑事 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 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 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7日10时00分到2023年01月13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11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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