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演艺界的名人外,消息灵通的朝阳群众还制出了一张中国财富排行榜上的大咖们都把后代送往哪个国家留学的图表。除了两人在英国的牛津剑桥外,其余全部都在美国读书。
看看世界顶级大咖马斯克家的移民史,不就是绕着地球跑了一圈?——先从南非起步,再到加拿大,最后到美国。当马斯克读完常春藤的宾州大学,又来到了硅谷,就彻底踏实了。现在成为了改变人类未来的人。
美国不仅是中国名人的共同选择,它也是世界名人的共同选择。更准确点说,是这些人选择了美国才成为名人,成就了自己。
2022年3月,美国国会颁布《美国EB-5诚信与改革法案》为投资人提供了多项利好,最重要的是可在递交I-526E后立即申请身份调整。也就是说,通过EB-5双递后即可长期合法留在美国。
EB-5投资可为主申请人、配偶和所有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按照EB-5最新政策规定,持有临时签证,和在美国的留学生满90天以后,可以在递交I-526E表格,同时或随后递交I-485表格(身份转换申请)、I-765表格(工卡)和I-131(Advanced Parole旅行纸)表格。这一政策意味着持有非移民签证的投资人在等待I-526E审理期间,也可合法在美国生活、工作和学习。而按照EB-5之前的旧政,所有投资人都必须等到I-526获批后才能申请身份调整。
所以,EB-5新法的受益者为使用临时签证(非移民)居住在美国的外国公民,其中包括:H-1B、F-1、L-1、E-2、甚至B1/B2等签证持有者。
H1-B临时工作签证
H1-B签证是美国主要的临时工作签证类别,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籍有专业技能的员工,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每年的名额只有8.5万个,其中20,000张签证预留给持有更高学位(如美国的硕士以上)的外国公民。H1-B签证计划对于工作和雇主均有诸多限制条件,最大的弊端是其采用抽签制度,外国公民即便满足条件,只要未被抽中,也无法继续在美国居留。而最近一年H1-B的申请量已超48万,所以中签率极低,只有大约10%。
有H-1B签证的人通过在美国境内签证延期,最长可以在美国工作6年。如果在此身份到期前365天没有办理绿卡申请,则此签证申请人必须离开美国本土至少365天,然后才可以再次申请H-1B签证。
H-1B身份持有人可以待在美国的唯一原因是其工作身份。一旦H-1B身份持有人失去工作,按规定,必须在第二天离开美国。不过美国移民法也给出了180天的灰色期,即,任何持签证合法进入美国的外国人,其签证或身份失效后,如果其在失效后180天内自动离境,则移民局一般不予追究其非法滞留。
此外,H1-B申请需要准备大量的文件,对于时间和成本的要求均较高。这些文件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详细的职位描述、资格证书副本、商业计划等等。
相比H1-B签证,EB-5投资人无需抽签获得签证,并且在就业机会上与H1-B签证持有者有本质的不同——完全不受雇主、学历、专业对口、薪资、工作年限等任何的限制,更为自主、开放和灵活,可选择任何心仪的工作,而且工作是权利,不是义务,甚至完全可以不工作。
F-1学生签证
F-1学生签证是指美国领事馆发放给想要在美国某学术机构全时学习的外籍学生的非移民签证。
各个年级段的国际学生都可以申请F-1签证,但是必须为全日制学生,且F-1签证是临时签证,仅在学生学习期间有效,且不得在美国商业性质公司、企业、组织内工作获取工资。
很多美国大学对于国际学生都有名额限制,因此申请人需要面临全球的竞争压力。
对于已经通过EB-5移民美国的家庭,其子女将能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的费用进入美国公立大学就读。这可以节省大量学费,而持F-1签证的外国学生通常要支付高昂的学费。
L-1跨国高管工作签证
L-1跨国高管工作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高管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L-1签证同样属于非移民签证,允许持有者为满足L-1条件的雇主工作。
L-1有效期为三年,后续最多还可延长四年。与许多其他临时签证一样,L-1签证也需要满足诸多要求。
其首先要求美国公司代为提交申请,该公司必须在外国设有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且申请人必须同时在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担任管理、行政或专业技术职务,所以这一签证的目的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
相比之下,EB-5签证没有上述限制,其移民身份是永久性的,与工作无关。
E-2条约投资者签证
E-2签证发放给在美国做重大投资的人士,这类签证只签发给与美国有通商航海条约(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的国家公民。通常,对中国申请人而言,获得与格林纳达、土耳其这类协约国护照或公民身份的,成本较低较便捷,由此再来申请办理E-2签证。
2022年12月24日,美国《国防授权法案》对E2做出调整,葡萄牙正式成为缔约国,法案还特别规定了必须先成为缔约国公民,并在新国籍连续居住满3年才符合E-2签证申请资格。
E-2变政是在美国《移民国籍法》层面,增加了一个新的针对 E 类签证的资格规定,即对于
(1)首次申请 E 签证;且(2)通过财务投资(financial investment)形式获得条约国国籍的申请人,需要在条约国居住 3 年以上才可以进行申请。这也就意味着已经获得 E-2签证的投资人的 E-2 延期申请不受该规则限制。
从上述几种签证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通过这几种方式留在美国是有着诸多限制的。
所以对于希望可以在美国永久居留的人来说,EB-5就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既可以在美国长久居留,还可以平等享受教育、就业等多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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