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25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997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380.8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640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19658.1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64.2%,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0.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498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108.3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0.0%,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7.1%。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11个;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2年12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健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1)长期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并由土地使用权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的供应方式。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20年;(2)先租后让,是指供地方供地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先租后让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3)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工业用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50年出让的供应方式。
2、明确优化土地供应程序。(1)采取长期租赁的,实行挂牌方式:在20天公告期结束时只有一个申请人符合竞买资格和竞得条件的,直接确定其为竞得人;申请人多于一个的,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2)采取先租后让的,租赁和出让一并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明晰租赁期限、租赁转出让的条件,以及租赁阶段解除合同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一并向社会公告。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确定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符合转出让条件后,与土地使用者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部门规章和操作规范实施;(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缴纳土地租金或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其中,采用租赁方式供应的,在办理首次、转移、变更、抵押等登记时,应审查截至登记时点土地租金是否已缴齐,并收取相关缴纳凭证。
3、明晰土地使用权权能。(1)以租赁方式供应的,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合同约定,可将依法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或抵押。转让的,原承租人退出,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受让人重新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转租的,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应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的,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权实现时,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在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期内,租赁期届满,在满足合同约定续租条件的情况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续租应予以批准,续期租金应在初期合同中约定;(2)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转出让后,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3)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年期届满,符合法定及合同约定续期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应予以批准。
4、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在不同供应方式折算到最高年期土地价格基本均衡的前提下,明确价格(租金)标底。工业用地的价格(租金)不得低于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可以采取片区内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1)采取长期租赁的,租赁期间租金不调整的,可按不低于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的,可按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首期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周期不得低于5年,以后各期租金标准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2)采取先租后让的,租赁期租金标准按照租赁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确定。转出让后,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租让年期之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鼓励在出让阶段实行弹性年期;(3)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价格标底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4)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5、明确严格用途转换。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明晰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稳定工业用地总量。对于工业用地内部的调整,或调整为研发设计、产业孵化、产品中试等用地的,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允许、兼容、禁止布局的产业类型转换目录和转换规则,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政策链接:
http://gi.mnr.gov.cn/202212/t20221220_2771194.html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2年12月2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征收土地公共利益情形认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征收土地范围,并组织开展征收土地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用地项目立项文件,以及相关用地分类标准、划拨用地目录等,对拟征收土地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情形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包含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政府直接实施、独立投资或者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项目。经认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方可启动征收土地前期工作。
2、明确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1)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2)组织土地现状调查: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3)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5)办理征地补偿登记;(6)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政策链接:
http://nr.gd.gov.cn/hdjlpt/yjzj/answer/25711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2年12月2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和选址要求。(1)准确把握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应当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第一点的有关规定。考古和文物保护工地建设临时性文物保护设施、工地安全设施、后勤设施的,可按照临时用地规范管理。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考古和文物保护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不得以临时用地名义批准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营利性建设项目;(2)引导临时用地科学合理选址:临时用地选址应当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最大限度地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敏感区域。同时,应充分考虑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和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共设施,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或者水土流失。
2、明确临时用地审批权限。临时用地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临时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报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允许先行使用土地。属于临时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使用结束后1年内恢复原地类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3、合理确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从批准之日起算。到期后需延长临时用地期限,且原批准临时用地用途和位置范围均未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延长使用期限一次,但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明确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标准。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并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损失补偿费纳入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按规定核算,不重复计入损失补偿费。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用途、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当地征收土地有关补偿标准、土地分等定级结果、基准地价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当地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标准,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政策链接:
http://nr.gd.gov.cn/hdjlpt/yjzj/answer/25700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2年第51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8项,意愿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2项,计划调整(草案)公示1项,计划公告1项,计划延期公告1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规划公告2项,规划(修改)公告1项,实施主体公示1项,建设用地批复1项,土地整备类公示2项,法定图则调整2项,集体资产交易4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1
坪山区坪山街道学湖浪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66827.8㎡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2
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安田片区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3
龙岗区吉华街道下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88390㎡
拟贡献率:不少于45.6%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4
宝安区松岗街道雅仕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48115.3㎡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华泽置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金池投资有限公司、海狮装饰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汇聚通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0%、40%、40%。
海狮装饰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深圳市汇聚通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所属行业为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
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企岭其面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76326.2㎡
申报主体: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
6
坪山区碧岭街道上、下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210000㎡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7
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福楼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5287㎡
申报主体:深圳市福楼侨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楼侨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8
龙华区观澜街道君子布君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01043.3㎡
规划容积率:5.9
拟贡献率:45.6%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锦泰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以地产开发、实业投资、物业服务为主营业务,近年,公司在深圳观澜大力推进城市更新项目。
9
坪山区龙田街道龙湖新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87876㎡
拟贡献率:不少于45%
拟更新方向:R2、M1、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坑梓龙田股份合作公司
10
龙华区龙华街道弓村清泉路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40947㎡
拟贡献率:不少于30%
拟更新方向: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华弓村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2022年6月发布的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弓村清泉路用地(原“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招商交易结果公告,该项目合作方为深圳市百佳鑫华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百佳华集团,先后开发了百佳华大厦、先后开发完成了百佳华大厦、佳华新村、佳华豪苑、佳华书苑雅阁、佳华名苑、佳华领汇广场等项目,地产业务涉及商业物业、大型住宅物业、综合商用物业及工业项目的规划开发营运,目前正在开发建设坂田城市综合体、观澜城市综合体等多个城市更新项目。
11
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老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01939㎡
拟贡献率:不少于30.4%
拟更新方向:R2、M1、C1
申报主体:深圳市中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中森集团创建于2002年,历经近二十年的健康发展,集团成长为以地产开发业务为核心,股权投资、金融投资等业务多元化经营的跨区域综合性集团公司。集团致力于打造国际化一流投资平台,引领创新型地产开发模式。中森已形成自有的完备而先进的开发体系,打造了多个引领市场的优秀项目。企业立足深圳,同时积极拓展内地,业务聚焦上海、成都、漳州、东莞、深圳等多个城市。2011年,中森涉足城市更新领域,目前,中森已成功开发中森公园华府(白鸽湖老村城市更新项目),已通过政府计划立项审批项目包括:牛湖老村城市更新项目、新田元水老村城市更新项目、龙华老街城市更新项目。
12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泥岗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51300㎡
拟贡献率:不少于30%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根据相关委托证明材料,项目前期服务单位为卓越集团。目前,卓越集团在深圳已有超过30个旧改项目,其中盐田桥东旧改项目、龙华牛湖北片区项目、坪山汤坑片区项目、卓越九珑项目、葵涌谭屋围项目、葵涌横头双伍、横朗城市更新项目、松岗商业中心、宝安翻身47区项目等均已启动。
13
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宝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90091㎡
拟贡献率:不少于25.5%
拟更新方向:M1、M0
申报主体:深圳市沙井沙四股份合作公司
14
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52256.7㎡
规划容积率:4.9
拟贡献率:25.4%
拟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项目一、二期实施主体均为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集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百货、酒店、商贸物流、传媒等于一体的大型多元化跨国民营企业集团,旗下拥有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家一级资质)、新世界百货公司、新世界都汇酒店、无锡新世界纺织服装城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投资(美国)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全资控股企业。
15
福田区福田街道福田市场大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4234.1㎡
规划容积率:11.2
拟贡献率:40.5%
拟更新方向:C1、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华丰泰置业有限公司和福田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华丰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所属行业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
16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第四第五工业区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93571.6㎡
规划容积率:6.7
拟贡献率:43.9%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天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宏发集团是深圳本土知名房地产商,早期都以宝安为大本营,逐渐扩张至全市各个区域,并有多个厂区改造项目,项目储备比较丰富,在光明区开发的项目有宏发嘉域、宏发上域、宏发雍景城、宏发美域、宏发天汇城、宏发万悦山(光明万丈坡城市更新单元)等。
17
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村改造城市更新单元(二期)规划(修改)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29386.6㎡
规划容积率:3.4
拟更新方向:R2
实施主体:项目一、二期实施主体均为深圳市赤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桑泰集团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立足深圳、扎根深圳、深耕深圳的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实业经营、产业园经营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
18
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实施主体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602699㎡
更新方向:M1、R2、R2+C1
实施主体:一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1%、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
润投咨询为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置地在深圳已建成运营、在建或待建项目十余个,包括华润置地全国首个城市综合体“深圳华润中心”(2009年落成)、华润深圳湾一期--华润深圳湾体育中心“春茧”(2011年落成)、华润1234space(2013年开业)、广东省最大城中村改造项目华润城、华润深圳湾二期、华润小径湾、华润银湖蓝山、华润前海中心、华润湖贝中心、华润笋岗项目、华润莲塘统筹项目、华润凤凰岗项目、南山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以及后海中心区的城市规划运营等。
宏发集团是深圳本土知名房地产商,早期都以宝安为大本营,逐渐扩张至全市各个区域,并有多个厂区改造项目,项目储备比较丰富,在光明区开发的项目有宏发嘉域、宏发上域、宏发雍景城、宏发美域、宏发天汇城、宏发万悦山(光明万丈坡城市更新单元)等。
19
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村改造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建设用地批复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9386.6㎡
更新方向:R2
实施主体:项目一、二期实施主体均为深圳市赤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桑泰集团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立足深圳、扎根深圳、深耕深圳的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实业经营、产业园经营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
2、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1
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第二、第三工业区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类项目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263000㎡
2
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澳头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85000.3㎡
留用地面积:21722.9㎡
留用地功能:R2
规划容积率:5.9
3、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1
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区]28-08、28-09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28-08、28-09地块及周边生产防护绿地和道路,其中28-08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22298㎡,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28-09地块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2290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28-08地块及28-09地块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总建筑面积为257030㎡”。
二、规划调整情况
根据已出让用地T205-0038号宗地范围线及现状建设情况,拟调整方案如下:
(1)将[高新技术区]法定图则(修编)28-08地块用地面积由22298㎡调整为22990㎡,28-09地块用地面积由22901㎡调整为22209㎡。
(2)28-08、28-09地块边界调整后,28-09地块西侧道路红线宽度由规划17米调整为16.5米(道路用地面积减少36㎡);28-09地块东侧、南侧及28-08地块东侧生产防护绿地合计面积由3988㎡调整为4024㎡(生产防护绿地面积增加36㎡)。调整后,28-08、28-09地块新型产业用地合计面积不变。
2
龙岗区宝龙街道[龙岗大埔片区]05-03、05-04、05-05、05-06、05-07、05-08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05-03地块,用地面积24016㎡,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备注:规划,该地块部分属2004版基本农田,在2010版基本农田未批复前,该地块不得开发建设;05-04地块,用地面积91993㎡,用地性质为耕地,备注:规划,现状扩建。引导发展生态休闲农业,该地块部分属2004版基本农田,在2010版基本农田未批复前,该地块不得开发建设;05-05地块,用地面积2635㎡,用地性质为水域,备注:规划;05-06地块,用地面积2745㎡,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备注:规划;05-07地块,用地面积2718㎡,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05-08地块,用地面积46299㎡,用地性质为耕地,备注:现状保留,引导发展生态休闲农业,该地块部分属2004版基本农田,在2010版基本农田未批复前,该地块不得开发建设。
二、规划调整情况
(1)结合太源水水渠调整方案,规划增加石岭路,红线宽度为16米;落实留用地南侧涌丰路,红线宽度为16米;取消新井路(涌丰路-爱南路)路段。
(2)调整后共包括5个地块,其中:05-03地块,用地面积40240㎡,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6.0,备注:规划;05-04地块,用地面积91112㎡,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2.3,配套设施包括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1500㎡)、110KV变电站(建筑面积3500㎡),备注:规划;05-05-01地块,用地面积13675㎡,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05-05-02地块,用地面积4307㎡,用地性质为水域,备注:规划;05-05-03地块,用地面积12158㎡,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备注:规划。
4、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1
深圳市龙华伍屋股份合作公司7185.12㎡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招商延期公告
2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招商合作方征集公告
3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横朗社区机荷高速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24974.25㎡留用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合作方征集公告
4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返还深圳市大水坑新塘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地(指标)合作招商延期公告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有1宗土地成交信息。
宗地号:G14312 -0226
竞得人: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坪山区坑梓街道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3361.35㎡
建筑面积:53445㎡
起始价:3380万元
成交价:338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632元/㎡
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深圳坪山,是一家专注于存储芯片测试系统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全球高端存储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从高端存储芯片封测到消费级、工控级电脑存储产品生产制造的全方位的存储解决方案。据悉,嘉合劲威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存储国产化,于2020年成功量产首款“中国芯”内存条,已发展成为国产存储标杆企业。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加速半导体核心技术国产化,助力坪山区做大做强“中国芯”产业集群。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无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四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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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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