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关破获一起利用寄递渠道走私甲虫进境案,查获长戟犀金龟、巨扁刀锹甲等各类甲虫成虫、幼虫共计200余只。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件寄往广州的邮件机检图像异常。该邮件申报品名为“零食”,但过机图像显示邮件内物品呈现甲虫状轮廓。现场关员立即对该邮件进行开拆查验,发现邮件内有4个玻璃瓶,每个玻璃瓶中各有一只甲虫,并填充有湿润木屑和营养物。这些甲虫通体黑色,部分甲虫头部长有明显突出的分叉角,形似犀牛角。经送专业机构鉴定,确认此次查获的4只甲虫均为撒旦犀金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列明保护物种。
随后,广州海关结合此次案件查获情况进行截获案例分析、关键要素布控,深挖案件背后的犯罪链条。12月7日,广州海关缉私部门对走私“异宠”邮包收件人进行查缉,现场查获长戟犀金龟、巨扁刀锹甲等各类甲虫成虫、幼虫200余只、养殖工具一批。初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以伪报品名方式接收寄至广州的走私“异宠”邮包后,在广州市一仓库内进行人工繁育,后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获利。
海关提醒:根据《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违反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来源:海关发布)
吴国雄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分析称:
涉案“异宠”被鉴定为濒危物种,该案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根据现行《刑法》,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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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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