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宁远县城乡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朱光辉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7月至2021年10月,朱光辉借调在县商务局兼任司机期间,利用其持有单位公务用车(湘M88505)加油卡副卡的机会,违规多次为本人私车(湘MFA059)加油,累计加油10次,金额3684.93元。2022年4月12日,朱光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宁远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樊加胜违规收受群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樊加胜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多次收受群众胡某红包礼金共计1万元、礼品白酒10瓶(计价3000元)。此外,樊加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22日,樊加胜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由技工二级降为四级。
宁远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蒋先定违规收受下属红包礼金问题。
2022年1月,蒋先定在操办其岳母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本单位40余名工作人员200元至600元不等的红包礼金共计14400元。2022年10月28日,蒋先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宁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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