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有关企业:
为激励广大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口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2018〕21号),决定为来我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发放岗位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2018年6月28日-2021年5月31日首次来龙口企业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具体政策:2018年6月28日-2020年5月31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保险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满3年的,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再分别给予7000元、15000元、30000元的奖励补贴。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保险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不含“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满3年的,再给予7000元的奖励补贴。
二、岗位补贴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如实填写《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申请岗位补贴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个人部分材料至所在企业,由企业审核后填写《岗位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龙口市工商联综合体409办公室,本次集中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535-8765369
2.请各镇(街、区)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所辖企业。
相关申请附件请扫描二维码获取: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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