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肃南县全面贯彻执行《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梳理公布第二批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不断激发了市场活力,进一步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肃南县各执法部门单位根据省级行业部门已公布的“两轻一免”清单,对照《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认真梳理认领县本级行政处罚权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印发《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第二批)》,其中:从轻处罚情形50项、减轻处罚情形16项、不予处罚情形54项。切实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废止《肃南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第一批)》中减轻处罚情形4项。截至目前,肃南县两批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共有“两轻一免”事项435项。
(来源:肃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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