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为推进平安高台、法治高台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高台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20人,解除770人,在册51人。
一、以基础建设为切入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委员的高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了社区矫正月调度、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为了推进社区矫正专业化,该县在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并协调把9名转业安置士官分配到基层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采取以会代训、以评代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素质,确保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夯实阵地建设。根据《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和《“智慧矫正中心”考核评价表》,把司法局四楼规划为社区矫正智慧矫正中心,并已建成社区矫正办公室、宣告室、信息采集室、档案室等功能室,采购配备了社区矫正自助信息采集终端、远程点名系统、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电子手腕等设备软件,实现市县乡三级工作网络互联互通。
二、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到位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办法》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对“严管、普管、宽管”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公益活动、请示报告、请假外出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奖惩项目及条件,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接受矫正的积极性。二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按照“日闻声、周见面、月报告”的工作要求,通过手机GPS定位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全天候动态监控,分利用手机定位、微信视频、经纬相机、APP打卡等智慧化手段优势,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点检”,切实掌握矫正对象的动向和活动轨迹。三是依法开展调查审批。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查评估、外出审批、执行地变更等工作,严格审查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的各类佐证资料,根据维稳安保、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适时调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级,确保人员不脱管、不漏管。2022年以来,高台县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12件,执行地变更迁出2人,迁入4人。
三、以教育矫正为关键点,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工作合力。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成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委会、家属或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四包一”矫正小组,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教育矫正工作,并根据罪名、犯罪事实、家庭和工作等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落实个性化矫正措施。二是丰富教育载体。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的形式内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禁毒、反邪教、反电信诈骗等专题学习,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切实提高社会责任感,并联合省第三戒毒所和酒泉监狱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年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325次、集中警示教育2次、个别教育421次。三是实施关爱行动。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户走访,详细了解矫正对象的现实困难和风险隐患,根据矫正方案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同时详细了解矫正对象的现实困难和风险隐患,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切实解决矫正对象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平稳。今年以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395人次,落实低保2人,临时救助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件。
(来源: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