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漕河泾开发区古美地块人才公寓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采购内容:漕河泾开发区古美地块人才公寓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 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000,000.00元人民币(包含管理成本及管理酬金)。
委托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的12月31日止(拟2023年1月1日签订合同)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所有复印件都应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 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管理机构出 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7近三年(从2019年12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8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 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2.9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 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3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14日17:00时至2022年12月19 日17:00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1月04日09:00时前递交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35 5299 4266
邮 箱:zbxm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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