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个码、进个群,就能免费领礼品,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很吸引人?动心了你就可能误入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吸粉引流群”。
11月28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两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年4月,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胡某在湖南、重庆、江西、安徽等地从事“地推”活动,利用赠送小礼品诱骗他人扫码加入微信群,并要求扫码人进群后再拉20人进群,随后诈骗分子会向群内成员推荐“赚钱秘籍”,引诱他人进行“刷单返利”等业务。张某完成一单任务后,可获得40-50元的佣金。
今年7月20日,被告人张某与胡某在东至县城某菜市场从事“地推”活动时被警方抓获。经查实,张某与胡某推广的微信群串联出安徽省范围内“刷单返利”类诈骗案件40余起,两人共获利8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胡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仍为他人设立通讯群组、发布二维码信息,且情节严重,两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归案后,张某与胡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街边扫码免费领礼品需警惕,切勿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更不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吴俊杰 高昇 记者 尤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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