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3日,九龙观塘区北部顺利村一位名叫李志腾的父亲用斧头将亲生女儿头颅砍掉,将儿子砍伤,作案后潜逃。2005年2月5日,李志腾跑到派出所自首,4月份,法院根据香港法律判决李志腾杀人罪名成立终身监禁,并终身不得保释。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位父亲对自己的孩子下此毒手呢?今天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揭露案件背后的原因,探索事情的真相!
案件发生:
2005年2月2日,李志腾的妻子将交租的钱交给他,李志腾就用这个钱买了一把斧头,决定用这个斧头杀害自己的家人。
下午2点左右,李志腾拿着斧头回家,16岁的女儿正在房间里熟睡,他抡起斧头直接砍在女儿的勃颈上,巨大的声响和疼痛惊醒了女儿,女儿血流不止,大哭着向父亲求饶:“爸爸,别砍我啊,不要杀我啊!”
但是李志腾丝毫不理会女儿的哀求,紧接着一斧头砍下去,一下又一下将女儿砍死。女儿死后他将尸体拖到厕所,将头砍下装进塑料袋准备扔掉,然后准备砍杀妻子和儿子。
等到下午3点,儿子阿诚放学归来,李志腾抡起沾满血的斧头向儿子砍去。阿诚用手阻挡李志腾的砍杀,不解地问道:“爸爸为什么要砍我啊,发什么了什么事!”并跑到厨房躲了起来。
李志腾见不是儿子的对手,就拎着装女儿头颅的袋子跑掉了。
案件发展:
李志腾的妻子回到家闻到刺鼻的血腥味,看到卫生间无头女尸身着女儿的衣服,推断出这个被杀害的就是自己的女儿,一时情绪激动晕倒在家中。
随后邻居发现了情况迅速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收集证据和询问详情,确认尸体是女儿李玉屏,而嫌疑人李志腾已经不知去向。
2005年2月5日,李志腾衣衫褴褛,提黑塑料袋步入旺角警署,称自己杀害了女儿,砍伤了儿子。值班警察听到后立刻为李志腾录口供和向上级反映。
4月初,法院根据香港法律判决李志腾杀人罪名成立终身监禁,并终身不得保释,但因为证实其精神有问题,先在精神病中心接受治疗。
杀人动机:
1981年,李志腾跟妻子结婚后一直处于异地状态,跟妻子和儿女的关系不是特别亲密,到2000年李志腾才回到妻子身边。
回到家人身边的李志腾并没有感到非常幸福,相反因为被公司辞退,李志腾在家中感到没有地位。
慢慢地产生出出妻子儿女不尊重自己的感觉,甚至萌生出儿女不是自己亲生的、妻子在外有情人的想法。
这种自卑和压抑的情绪每天都在压迫他,日积月累李志腾精神越来越不正常,于是拿着租金买到斧头杀害了自己的女儿,犯下罪行。
李志腾案件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李志腾没有跟家里人及时的沟通,幻想自己不被尊重不受欢迎,慢慢的与家里人越走越远。这个案件警示我们大家,一定要和家人及时沟通,有意见要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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