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
常态化监测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 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
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员(见下述风险职业人群分类)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核酸检测。
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
■ 风险职业人群检测
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 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检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可根据当地防控需要组织开展核酸抽检。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 社区管理人群检测
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直至满7天。流入地排查发现后,应立即对外溢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要求的频次开展;排查发现外溢情况时,如溢出人员离开高风险区已超过7天,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无需进行居家隔离。
对低风险区外溢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期间间隔24小时。
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其他需要协查人员,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排查或协查发现风险人员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 购药人员检测
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 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
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引导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符合哪些条件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 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提级指挥,由省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 一般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市的城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城区之外的区域,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 农村地区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所在县城,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官方明确高风险地区划定标准
■ 高风险区
划分标准。 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风险区域范围可根据流调研判结果动态调整。
防控措施。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封控期间发现新的感染者,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可将原封控区域全部或部分延长封控时间。
解除标准。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 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出现这5种情形,可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
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温馨提醒:11月21日,海沧区安排45个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请广大海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不给新冠病毒任何可乘之机。
一键查询
核酸检测采样点人流量分布
核酸便民采样点导航图
1、莲塘别墅广场
具体采样地址:莲塘别墅广场
联系方式:0592-6081259
莲塘别墅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新大街
2、海农中沧公寓
具体采样地址:海农北里30号(中沧公寓中庭榕树下)
联系方式:0592-6081259
海农中沧公寓(含黄码通道)核酸采样点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海农社区海农北里30号(中沧公寓中庭榕树下)
3、渐美村篮球场
具体采样地址:渐美村篮球场
联系方式:0592-6081259
海沧街道渐美村农村幸福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渐美东路与南海三路交叉口西北340米
4、海沧锦里文化活动中心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街道锦里村南片21号
联系方式:0592-6081259
海沧锦里文化活动中心(含黄码通道)核酸采样点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锦里村南片21号
5、临港社区居委会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区慈济一里101-2
联系方式:0592-6081259
临港社区居委会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慈济东路慈济一里101-2号
6、海兴社区
具体采样地址:蓝水郡小区正大门口(兴港五里22号)
联系方式:0592-6081259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海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五里22号
7、青礁慈济祖宫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区马青路1-27号(青礁慈济祖宫游客服务中心广场)
联系方式:0592-6081259
青礁慈济祖宫游客服务中心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1-27号
8、万科广场
具体采样地址:新阳街道霞光东里325号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新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翁厝服务站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光东里325号
9、环保监测站
具体采样地址:新阳新昌路40-3号(永辉超市南停车场边)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共享自助洗车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昌路与阳明路交叉口东北方向100米
10、耕读文化园
具体采样地址: 新垵村北片392号小博士幼儿园新垵北片206室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新埯耕读文化园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北片392号小博士幼儿园新垵北片206室
11、兴祥小院
具体采样地址:新景西里398号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兴祥小院核酸采样点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398号
12、孚中央新阳居住区一期东门
具体采样地址:孚莲一里193号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居住区1期东门核酸采样点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孚莲一里193号
13、祥露社区居委会广场
具体采样地址:祥露社区东片27号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祥露社区居委会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村东片59号
14、悦实广场
具体采样地址:悦实广场(原永辉超市入口处)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永辉超市(厦门新阳仓)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昌路40号
15、霞晖广场
具体采样地址:新阳大道带状公园北侧停车场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新阳大道北侧停车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大道309号
16、一农社区办公楼中庭
具体采样地址:一农社区湖头村108号
联系方式:0592-6889368
人社社保就业服务窗口(新阳街道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农服务站)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一农社区湖头村108号
17、文化中心门口
具体采样地址:滨湖北路15号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海沧区文化中心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市民广场
18、海沧湾公园平台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湾公园-地铁2号口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海沧湾公园-2口
19、京口岩篮球场
具体采样地址: 兴港路1-1号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京口岩小区-南门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与建港路交叉口西北方向99米
20、玖和广场中庭
具体采样地址:嵩屿街道石塘村石塘二里56号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玖和广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虹路与石塘立交交叉口西南方向109米
21、西雅图马青路地铁口
具体采样地址: 钟林里474号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润颜阁皮肤管理中心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西雅图钟林里422号
22、大屏山公园
具体采样地址:大屏山南路85-3(大屏山公园正大门)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茶木缘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大屏山南路85-3-102号
23、鳌冠灵惠庙
具体采样地址:鳌冠西片88号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鳌冠灵惠庙-西北门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G228与马青路交叉口正东方向335米
24、海虹下沉广场
具体采样地址:沧湖东一里97号 (海沧天虹正对面)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海虹社区居委会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一里97号
25、嵩屿码头
具体采样地址:嵩屿街道贞庵村建港路2188号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嵩屿码头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2188号
26、厦门儿童公园(公园游客及工作人员专用)
具体采样地址:东屿北路99号
联系方式:0592-6809868
厦门儿童公园游客服务中心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屿北路99-9号
27、山边社区崎头篮球场
具体采样地址:东孚街道山边社区崎头社121-3号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东孚街道山边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山边社区崎头社121-3号
28、东孚规划馆
具体采样地址:东孚大道2999号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海沧区东孚城市规划展示馆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999号
29、东孚商业街广场
具体采样地址:东孚商业街广场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东孚商业街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30、孚美核酸便民检测点
具体采样地址:马銮湾地铁社区项目部(佳美安置房对面)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项目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瑶西二路与东瑶南二路交叉口西南80米
31、东孚高速服务区A区
具体采样地址:东孚高速服务区A区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东孚服务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沈海高速北侧
32、东孚高速服务区B区
具体采样地址:东孚高速服务区B区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东孚服务区停车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洪诗路东孚服务区
33、日月谷温泉(景区采样点)
具体采样地址:孚莲路1888号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日月谷温泉渡假村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孚莲路1888号
34、天竺山森林公园
具体采样地址:天竺山森林公园东门停车场
联系方式:0592-6312172
天竺山森林公园东山门停车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西塘社222-2号
35、长庚医院
具体采样地址:霞飞路123号
联系方式:0592-6203456
长庚医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飞路123号
36、新阳医院
具体采样地址:翁角路303-305号
联系方式:0592-6519689
厦门海沧新阳医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303-305号
37、海沧医院(22点至次日8点期间有黄码通道)
具体采样地址:海裕路89号
联系方式:0592-6058120、0592-6589020
厦门市海沧医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38、厦漳大桥采样点
具体采样地址:厦漳大桥采样点
厦漳大桥收费站(S59招银疏港高速出口方向)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漳武高速
39、厦门西采样点
具体采样地址:厦门西采样点
厦门西新阳收费站(出口方向)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蓉高速
40、海沧高速采样点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高速采样点
海沧收费站(出口方向)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41、公务码头(渔船民专用)
具体采样地址:港南路336号
中检集团厦门实验室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36号
42、嵩屿码头(渔船民专用)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区建港路2188号
嵩屿码头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2188号
43、汇利码头(渔船民专用)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大道与滨湖东路交差口处(海沧湾公园)
海沧湾公园-市民广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与滨湖东路交叉口处(海沧湾公园)
44、旅游码头(渔船民专用)
具体采样地址:海沧大道914号
海沧湾旅游码头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914号
45、鳌冠避风坞(渔船民专用)
具体采样地址:鳌冠避风坞(海沧大道与拥军路交叉口东北方向1046米)
嵩屿街道鳌冠涵闸管理处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与拥军路交叉口东北方向1046米
疫情防控
请关注“今日海沧”发布的权威资讯
编辑:陈亚丽
校对:暨王月 审核:庄梅芳
资料:厦门日报 海沧区卫健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