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裁员了,已经办完了离职手续。
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经欠了我6个多月的工资。
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公司让员工签一份离职协议,协议的内容大概的意思是在三个月之内,公司会将拖欠员工的所有工资全部结清,至此,公司将不再支付员工任何其他费用,这其中当然也包括赔偿金。
这份协议,该不该签呢,如果不签,人事说发工资将会往后推,拿到工资不知道要何年何月;如果签了,假如你劳动仲裁,你将不再得到其他赔偿!
其实公司让我们签协议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给员工结清工资,而是不想因为裁员而支付赔偿金。
我在这个公司呆了整整一年的时间,还有很多被裁员的老员工,他们有的呆了两年,有的待了三年甚至还有更长时间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裁员会根据工作年限有一定的赔偿金,但是如果我签了这个协议,假如最终还是发不工资,然后再去劳动仲裁,估计也得不到赔偿金了。
疫情当下,员工其实也是理解公司难处的,要不然也不会6个多月不发工资,仍然在公司尽职尽责,而且谁都不想走到劳动仲裁的那一步,因此,我放弃了赔偿金,签了那份协议,希望公司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把工资打给我,但愿不要让我太过于失望,毕竟公司有公司的难处,个人也有个人的困难。
但是我还是有些担忧,因为五月份被裁员的一部分员工,公司并没有按规定时间结清一部分工资,公司说是因为居家隔离,但是仍让我不由得有些担心,还有就是我昨天办离职的时候,人事说的那么肯定,说今天先给我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今天也没有收到一分钱,刚刚给人事发了一个短消息,最终显示已读,但未回复,
忽然觉得好失落~人与人之间还有没有一点点真诚和信任!心好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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