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院长毕凤有、副院长刘军、副院长张文广一行赴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交流座谈。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晓红、常务副主任范铭超、副主任孙海华、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春玮等人热情接待并参与座谈。
刘晓红主任对我院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就上海仲裁委员会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所取得的重要成就进行经验分享。刘晓红主任表示,此次面对面座谈加深了彼此间的了解,也为未来机构间良性互动,奠定坚实基础。
毕凤有院长对上仲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随后介绍了大连国际仲裁院改革一年半以来在提升仲裁公信力、仲裁队伍建设、案件受理情况等方面取得的进展。毕凤有院长表示,此次交流为我院接下来仲裁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启发,之后将学习借鉴上仲在体制机制改革和仲裁专业化方面的丰富经验,融会贯通至大连仲裁实际工作中去。
双方在会谈中还就仲裁推行经验、仲裁员及仲裁秘书管理、鉴定机构管理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双方共同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和保持两地仲裁工作的密切沟通交流。
仲裁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大连国际仲裁院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涉外及国内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仲裁协议
选择仲裁的前提是争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本条微信由“大连仲裁委员会”编辑制作
转载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
大连仲裁委员会(微信号:dl_zcwyh)
业务咨询电话:0411-83682333
官方网站:www.diac.org.cn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