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11月15日为片区超速行驶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期间,贺州交警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管严查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紧盯重点时段以及重点路段,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筑牢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安全防线。
据统计,11月15日片区超速行驶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贺州交警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726起,其中酒醉驾3起,涉牌涉证120起,超速168起,货车超载20起,二轮车超员22起,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163起,不系安全带62起,18岁以下未成年交通违法27起。
一大队
二大队
三大队
四(高三)大队
高一(二、四)大队
富川大队
钟山大队
昭平大队
以案示警
228mg/100ml!查你没商量!
2022年1月7日22时1分,杨某志驾驶粤B***5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县道公会--水口线0公里+50米(公会镇早禾洞路口)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由黄某梅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梅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检测,杨某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8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且杨某志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杨某志认罪认罚,并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拘役3个月。
2022年11月15日,法院对杨某志下达《逮捕决定书》,送至贺州市富川县拘留所执行拘役。
严查“百吨王”,拒绝大“祸”车
11月15日16时42分,叶某士驾驶桂B***3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S503省道33公里500米处时,因涉嫌超载被交警三大队公会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该车车货总重量达113.2吨,实载货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10%以上。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华东中南片区冬季整治行动期间
贺州交警将持续严查严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
请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心怀侥幸,以身试法
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