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股民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表示,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之间买入光一科技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或在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4月9日之间买入光一科技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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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2022年6月12日晚间,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光一科技、*ST光一,证券代码:30035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 号)。证监会决定:对光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经查明,光一科技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二、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光一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 根据证监会对光一科技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光一科技涉嫌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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