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49人死亡、247人受伤的台铁太鲁阁号撞车出轨案11日一审宣判。主嫌李义祥被控过失致死、肇事逃逸、过失毁坏轨道等8项罪,合并判处刑期7年10个月。
资料图:2021年4月2日,台铁408次太鲁阁号发生脱轨事故。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记者王燕华 摄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2021年4月2日, 台铁408车次太鲁阁号行经花莲清水隧道北口时, 与工地主任李义祥、华文好操作不慎导致 滑落轨道的工程车 发生碰撞, 造成49人死亡、逾200人轻重伤”。
花莲地检署调查,李义祥与华文好于假期违法施工,驾驶吊卡车至工地不慎熄火于便道斜坡,无法发动,李义祥未通知车辆维修业者协助,自行驾驶挖掘机企图移动工程车脱困,却让车辆滑落至轨道,事发后未通报台铁等相关人员,导致行经列车反应不及撞上,酿成台铁近年来最严重死伤事故。
李义祥被控过失致死、肇事逃逸、过失毁坏轨道、“采购法”、过失伤害、业务上文书登载不实、“商业会计法”、税捐稽征法等8项罪,除肇事逃逸外皆认罪;华文好被控过失致死、过失毁坏轨道、过失伤害等3项罪,全否认犯行。(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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