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可怜的橄榄树
今天发现货拉拉案一审判决书,竟然入围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我们一家感到十分震惊。
周阳春是一名货运司机,任务是运送货物,让车某搭便车本身就是好意行为,其本身就没有按照车某规定路线行驶的义务。且司机的职责是履行行车规章制度,避免发生行车事故,要求他在开车时随时预见到乘客有突然跳车等反常情况实在强人所难。
但一审判决却错误地采信了侦查人员逼供、诱供等方式制作的虚假笔录,采信了程序严重违法、实验条件与事发条件有明显差异、侦查人员人为制造不利结果的侦查实验。一系列错误采信最终导致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及因果关系认定错误。
一审期间,周阳春被关押在小单间内近半年,一直无法与外界联系。岳麓区办案人员利用这一情况,哄骗周阳春拒绝家属聘请律师,称外面的律师都是骗钱的,赶紧签了认罪认罚争取有个好结果。司法机关随即指派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我们家属多方投诉始终无果。
一审判决后我们决定上诉,求助了徐昕律师团队,最终请到郑晓静律师、何智娟律师来帮我们,期间遭到公检法百般阻挠。好在两位律师非常负责,进行了侦查实验,提交新证据,提出排非、调取证据、开庭等各项申请,但都被法院一笔带过地驳回。
案发至今,已有众多法学专家、社会人士对本案作出评价,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对于本案这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应当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而一审却违法组成三人合议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诉讼各方争议较大的、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案件,应当强化释法说理,逐项回应法律争议焦点,阐明事理、法理、情理。但一审判决至今未说明车某是不小心坠车还是主动跳车?周阳春到底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避免车某死亡?
前段时间,电视剧《底线》热播,改编自“货拉拉案”的“帮你拉案”有大量虚构捏造的情节,如同一审判决书一样罔顾真相,颠倒黑白,严重侵犯了我们当事人及辩护律师的名誉权。
如今,这样一份程序违法、争议极大的判决书,竟然能作为全湖南省唯二两份刑事判决书之一,作为唯一一份基层法院判决书入围“全国优秀裁判文书”候选,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周阳春一家在此声明,坚决反对本案判决书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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