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铺镇关于奖励举报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我镇群防群策、全民参与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严防疫情输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期有县外来临返临人员,必须提前3天报备(报备方式如下),请广大群众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经镇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辖区内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备方式
(一)临洮畅通宝小程序报备
(二)电话报备
二、举报范围
1.未提前3天报备,绕开交通检疫点,刻意逃避检查通过非正常渠道返回的行为。
2.从事“黑车”经营,非法载客逃避防疫检查的行为。
3.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新冠肺炎病史和密切接触史未主动向居住地报告的行为。
4.居家隔离人员损毁封条私自外出的行为。
5.违规组织和承接其他聚集性活动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举报电话
0932-2580099
(二)举报要求
1.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对象的姓名、详细居住地址及举报行为发生地等信息,并佐以照片、视频录像等证明。
2.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适用此奖励办法。
3.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对恶意举报不实信息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奖励标准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相关情况未在镇疫情防控指挥办或相关村掌控范围内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
五、附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八里铺镇联防联控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临洮县八里铺镇|
编辑|刘婉春 责编|赵建民 杨 阳文军
编审|谭明强 终审|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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