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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市指挥部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湖南邵阳、山西大同、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对7日内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广东东莞、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山西太原、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关于10月20日调整省外来(返)三亚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210号)
根据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20日18时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抵达三亚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山西临汾、湖南邵阳、陕西汉中、陕西西安、山西大同、浙江宁波、宁夏银川、广东佛山、广东广州、广东深圳、湖北武汉、四川南充、云南德宏、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报备,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四、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关于调整海口来(返)三亚人员查验及管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209号)
目前海口市中高风险区已清零,根据综合研判,海口来(返)三亚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三亚,并参加三亚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每3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再执行赋黄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三天三检”等措施。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东方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综合研判,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10月20日14时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湖南邵阳、山西大同、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并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离开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广东东莞、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山西太原、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完成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东方满7天,建议第5、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东方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四、倡导所有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五、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不主动报备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0898-25527110
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
天安乡:0898-25730188
大田镇:0898-25785226
新龙镇:0898-25886678
四更镇:0898-25672909
板桥镇:0898-25830185
东河镇:0898-25729288
感城镇:0898-25828969
华侨经济区:0898-25888013
江边乡:0898-25731496
八所镇:0898-25500299
三家镇:0898-25681939
澄迈县关于调整省外
来(返)澄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来(返)澄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湖南邵阳、山西大同、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广东东莞、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山西太原、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需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澄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后按澄迈县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落实“三天一检”,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所有来返(澄)人员,应在抵澄后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并遵守当地的防疫政策,对于因不配合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
来(返)乐东人员管控措施
的通告
(第134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研判,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在原省内外来(返)乐东人员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新增湖南邵阳地区和重新调整重庆、浙江宁波地区管控措施。调整后来(返)乐东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7天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和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甘肃、山西运城、山西大同、陕西西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湖南邵阳、广东深圳、广东广州、广东佛山、四川南充、湖北武汉、云南德宏、河南郑州、重庆江津旅居史(包括经停航班)人员暂不进入乐东。确需进入乐东的,必须第一时间主动通过扫二维码备案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省内外高风险地区和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的自费补足7天集中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3检”核酸检测);省内外中风险地区和甘肃、山西运城、山西大同、陕西西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湖南邵阳、广东深圳、广东广州、广东佛山、四川南充、湖北武汉、云南德宏、河南郑州、重庆江津的补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7天内有上海、重庆(除江津外)、四川泸州、山西太原、广东东莞、云南西双版纳旅居史人员,抵达乐东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通过扫二维码备案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足不出户),并落实“3天3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
三、除上述地区以外,省内外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抵达乐东后,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为准)和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甘肃、山西运城、山西大同、山西太原、陕西西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湖南邵阳、广东深圳、广东广州、广东佛山、广东东莞、四川南充、四川泸州、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上海、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旅居史的货车暂不进入乐东,确需进入的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即卸即走;其他省内外旅居史的货车须持健康码绿码进入乐东,即卸即走或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五、倡导所有来(返)乐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六、相关要求
1.以上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小区物业报备(学生向学校报备),核酸结果阴性后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旅居史,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2.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4.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0日00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现行疫情防控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或遇到政策问题,请咨询乐东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898-85523209)或乐东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乐东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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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山海乐东客户端、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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