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杨艺 邢楠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些人为追求经济利益,铤而走险,置生态环境于不顾,非法占用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办结一起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的非诉执行案件。
2021年5月,家住永吉县北大湖镇某村村民刘某擅自开垦林地3437平方米用于播种玉米,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2021年10月,县林业局对刘某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恢复原状,但刘某仍继续占用林地不肯归还。后林业局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庭庭长刘桂玲接到案件后专程前往北大湖镇某村进行实地踏查。当天村子里的路因刚下过雨十分泥泞,涉案现场位于一处坡地,被执行人刘某在路边等候刘庭长一行的到来。刘桂玲拿着手里的裁定书对刘某释法明理,告知其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林业局已经做出相应行政处罚,应该及时履行。刘某表示自己当时没有想到事情这么严重,不知道自己这样做会触犯法律,现在感到很后悔,愿意配合执法。经过刘桂玲的耐心疏导教育,刘某表示将在一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对作出的罚款及时缴纳。
(编辑:闫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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