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率领的律师团队继续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讲授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本次课程由周泰律所陈鑫律师担任讲师。
该课程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打造的“双师同堂”实务精品课程,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肖中华两位教授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王兆峰博士领衔的资深刑辩律师团队共同授课。
本次课程陈鑫律师从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分工配合、辩论逻辑、法理掌握、以及回应技巧等逐一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最后又着重分享了何为有效和精细化辩护以及阅卷技巧。
刑事辩护课堂
(陈鑫律师精彩讲解及同学们辩论风采展现)
「课堂日记」
吴琦好
22级法律硕士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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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课程中,我担任了辩护人角色。与之前相比,明显感觉现在的案卷内容、证据越发详实,需要花较多精力阅读分析。在激烈的法庭辩论后,陈鑫律师对每组同学的表现进行了评价,指出优点和待改进的地方,引起了我的思考,也让我对刑事辩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首先,需要提高“现场感”。以辩方为例,我们按照罪名分工辩护,但是在法庭上,辩方是一个整体,要根据现场情况随机应变,并及时进行呼应。即使控方/辩方说的点不在准备范围内,也要有过渡,适当回应后再引到自己的论点。其次,论证的逻辑要更加清晰。细化每项构成要件的细节、找到充足的依据列出大纲后,有逻辑地输出并及时总结争议焦点。最后,正如陈律师所说:“控辩审的是证据,打的也是证据”,辩论要结合证据展开。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需要深入挖掘证据,进行精细化辩护。
此外,陈律师也分享了实用的阅卷方法。阅卷前,要对案件全局有所把握,多看目录和证据名称。案件中重要的法律文书也要反复阅读。关于阅卷顺序,可以从起诉书开始,再看实体证据。阅读时及时提炼证据间的矛盾点,关注细节和定罪量刑依据。
唐梓淳
2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涉外律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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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的案子仿佛进了第一周案子的循环,只不过第一周是被告人在保险公司眼皮底下报假材料,这一周是被告人在政府眼皮底下抢建多要征地补偿。老实说,经过第一周的洗礼,这周还要自己相信这是一个诈骗行为真的要做不少心理建设。作为公诉人而言,我们的思路是尽量把国土局财政局与镇政府进行区分,用案卷当中国土局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知情的证词来说明真正的受害人陷入了认识错误。我们预计会面临最大的困难是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哪怕国土局财政局真的不知情,辩护人也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镇政府放任抢建行为并予以登记的情形下,被告人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事实上最后这些问题也确实成为了场上争议的焦点,除此之外辩护人还从因果关系等角度向我们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对于这次模拟法庭的收获我主要想谈两点。第一是对于细节的探究和运用。这次案件的点评环节陈鑫律师指出了两点非常重要的细节,其一是抢建构筑物补偿标准的变化是国土局决定的,其二是有部分抢建行为发生在公告之前。这两点细节我们赛前虽然也有所考虑,但最后没有做太多准备。现在想想如果真的被抓着这几点不放,我们恐怕要在法庭辩论下不来台。第二则是这两次模拟法庭下来,我认识到盘问证人真的是非常必要的。在准备案件的时候我无数次强烈的希望把案卷里的证人拉上来我要问问他,看看到底证词里到底几分真几分假。几次案件中大家都以被告人和证人的供述和证词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但不同人的供述和证词之前、甚至同一个人的前后证词之间都存在相当大的变化和矛盾,缺少对证人的直接盘问会对查清事实造成很大的阻碍。
总体而言,非常感谢律师和老师们的指导和点评,也希望接下来的案件能有更大的收获。
段嘉钰
20级法学本科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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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尝试公诉人的身份,最大的困难就是转换思维。不同于辩方找到漏洞即有可能推翻罪名的“挑刺”模式,控方要做的是织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来论证自己控诉的罪名成立。从某种程度而言,在刑事辩护课堂这一特定场合中,公诉人的角色较之辩护人更具挑战性。仍记得组会讨论时,大家开玩笑说这是“没有公诉人的权力,担着公诉人的责任”。
本次课教给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必须充分准备。在庭前准备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本案双方的核心争点在于诈骗罪成立与否,而最为重要的就是如何论证是否存在错误认识。于是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将卷宗中所有有利的信息都汇聚起来,试图将财产处分权的主体定为市国土局,进而论证其产生了错误认识。然而上场后,对方却在如何推翻滥伐林木罪上大做文章。这就好比,我们抛出了一个大招,对方不接,并向我们抛出了另一个大招,而我们因为准备不足也没接住。有时候,对手与自身其实是相互成就的,而这也正是陈律点评中所说的“互动感”不强。
此外,陈律提出的对法律基础理念、基础概念需要熟练掌握这一建议也使我受益匪浅。在自由辩论环节,由于自己对“主犯”“鉴定意见”“言词证据”等基础但又十分关键的概念理解不够清晰,导致最后在回应时颇有含糊其辞、鸡同鸭讲的嫌疑,充分暴露了基本功不扎实的弊病。
这是一次走出舒适区的全新尝试,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训。“往者已不及,尚可以为来者之戒”,共勉。
唐晴
22级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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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这次案件的卷宗、发现文件页数长达200多页的时候,我就隐隐猜测到了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两天内读完整本卷宗,面对多达20多个证人的证言和对被告人张三多达10多次的讯问笔录,我曾有好几次颇感头晕和茫然。
然而,困难虽是困难,但它终究是要被我一步步克服的。我对卷宗里的各处细节进行了高光标记和批注,并用思维导图的方式重新按照自己的方式整理了一遍,并随时随地站在控辩双方的角度去思考可能的辩护要点和防守要点。
第二次坐上庭审席位,我担任第二辩护人。我悄悄对自己说:“没关系,只要能够把自己负责的部分尽力发挥就是最好的了。”因此,在面对公诉人犀利的指控时,我也稳下心神来仔细聆听,并快速总结出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将法庭辩论的主动权及时抢到手中。
当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我内心默默给比前一次更加沉稳、进步飞快的自己比了个大拇指,心中也满溢着充实感。能够看到自身肉眼可见的成长,没有谁会比我自己更开心了吧!
陈律师站在实务角度对我们细致入微的分析和指导也让我收获颇多,也让我知道作为辩护人要充分关注细节,要把时间节点和认定的待证事实之间的矛盾去不断的放大,要让控方陷入无法查清数量的状态,这样才称得上是一次有效的辩护。《刑事辩护实务》这门课虽然需要耗费我大量的精力去准备,但是它给我的回馈也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努力都是值得的。期待能够在之后的课程继续学习到更多!
冉诗琪
2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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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刑事辩护实务这门课程,既是因为去年选修这门课的同学的强烈推荐,也是出于希望自己跳出舒适圈、在挑战中锻炼自我的目的。因此,尽管此前完全没有参加模拟法庭或辩论赛的经历,我仍然选择了这门课程。由于疫情我暂无法返校,线上上课的不便使我一度产生了退课的想法。但在第一次课中,课前与组内同学一同分析案卷、讨论辩护策略,课上旁听控辩双方激烈精彩的交锋和周泰律所的优秀律师对案件的深入剖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刑事辩护的魅力,从而坚定了选择这门课程的决心。
本案案卷有足足两百多页,涉案金额巨大、证据繁杂。第一遍阅卷下来,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各项书证物证在头脑中混作一团,案情仍然不清晰。回想起前两次模拟法庭课堂,两位律师提示我们要明确控方观点,从控方的论据、逻辑等方面来找突破口。于是我将注意力从繁杂的卷宗转移到了起诉书上。读过起诉书后,我对案件脉络有了基本的把握,而后根据控方的论述逻辑到卷宗中寻找控方证据的不足、事实的不正确。
从这一基本思路出发对证据进行分类梳理,案件全景慢慢展现出来。我发现镇政府及其征地工作人员对被告人的抢建行为完全知情,被害人并未产生错误认识的结论。从实际生活的思维来看,最后发放给被告人的补偿款更像是一种为实现征地目标而作出的“妥协”。第一次组会上,我的观点和队友们不谋而合,我们迅速确定了诈骗罪不成立的辩护策略。此后经过反复分析证据、推理论证观点,我们逐渐建构起了辩护思路,并在一次次讨论中对其进行完善。
陈鑫律师在点评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决定案件定性的关键事实细节,并以本案为例强调了常识常理在判断案情中的重要性。陈律师的点拨令我豁然开朗,也深深感到自己在专业能力上的不足,深切体会到了“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的含义。同时,面对我们在选择辩护策略上的疑惑,陈鑫律师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方面作出了解答,使我对刑辩律师的这一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
开课至今的体验让我感谢当初坚持选课的决定。通过这门课程,我得以在书本学习之外一窥刑事辩护实务的天地。周泰律所的各位律师从丰富的实务经验出发为我们讲授刑辩实务技巧,让我看到了优秀法律人应该具备何种素养和思维。同时,非常感谢我的队友们,无论是庭前准备中的殚精竭虑,还是庭上的相互配合,他们都展现出了极强的专业能力和团队精神,与这群优秀的同学并肩作战是我大学生涯中一段难能可贵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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