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投资者及各界人士:针对目前有不法人员涉嫌借“深圳市抖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名号,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构其与“星光控股集团”及董事局主席徐春垒先生有隶属或投资关系,以所谓“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的名义,进行大规模地吸收不特定人群投资“充电桩”的活动,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局主席徐春垒先生特委托常年法律顾问广东文武律师事务所,指派任世龙律师发表重大律师声明如下:
一、截止到本声明发出之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上没有任何“深圳市抖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
二、徐春垒先生担任“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该公司系“星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但无论是星光公司还是徐春垒先生个人,均与“深圳市抖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人员没有隶属或投资等任何关联。
三、截止至本声明发出之日,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均系自主、合法、独立地开展招商活动,从未授权其他公司或主体代为进行有关“充电桩”的招商引资活动。
四、凡是未经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局徐春垒先生许可的行为,无论是实施者还是受施者,均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春垒先生无关。
五、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春垒先生保留一切追诉相关违法行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朋友,擦亮眼睛,明辨真伪,谨防受骗。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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