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党组:严惩司法腐败,坚决彻底肃清胡毅峰流毒影响
今夜打虎
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毅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当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上述情况进行通报。
会议认为,对胡毅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内蒙古高院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深刻汲取胡毅峰严重违纪违法教训,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以零容忍的力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胡毅峰违纪违法问题对法院系统政治生态造成的恶劣影响、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的严重损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政治监督,坚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政治上切实增强肃清流毒影响的责任感、紧迫感,敢于动真碰硬,严惩司法腐败,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法院领导干部要修身律己,慎终如始,严格家教家风,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搞特权。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以实际行动坚决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落实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从业行为,不断扎牢制度铁笼。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顽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严惩不贷、绝不手软,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原院长胡毅峰被开除党籍,知情人士:胡的情人也已被留置
今夜打虎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30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毅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道德败坏;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毅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毅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资料显示,胡毅峰1954年5月生,内蒙古喀喇沁旗人,1971年3月参加工作。今年4月22日宣布被查。
有知情人士向虎哥透露,胡毅峰被查后,多人受牵连被留置,其中包括胡曾经的秘书杨志明、情人及自治区高院一名李姓副院长。
杨志明曾跟随胡毅峰多年。胡毅峰担任巴盟盟长时,杨志明就是他的秘书。胡出任自治区高院“一把手 ”后,大权在握,于是再次重用自己原来的部下,包括秘书和司机等人,杨志明也得以在自治区高院任职。公开报道显示,杨志明曾任自治区高院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等职。
知情人士透露,胡毅峰的情人姓何,曾担任自治区法学会副秘书长,面容姣好,颇有气质,已被留置近三个月。胡当初把何调到自治区法学会后,何把自己的弟弟调到呼市监狱,姐姐调到内蒙古电视台。
有报道称,胡毅峰的父亲是特木尔巴根。特木尔巴根1901年出生于卓索图盟喀喇沁旗,是位老革命,曾任兴安省政府主席。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后被迫害致死。
胡毅峰早年插过队、当过知青,做过铁路工人,后在呼和浩特铁路局任职,1984年4月进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陆续担任干部审查处干事,盟市干部处副处长、处长等职。
1992年2月,胡毅峰履新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1995年7月改任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1998年4月任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知情人士透露,胡毅峰在巴彦淖尔盟任盟长时,曾和时任巴彦淖尔盟委书记打架,结果两人都被迫调离巴盟。
2003年1月,胡毅峰履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08年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在此期间胡毅峰曾和内蒙古“巨贪”邢云共事。
2011年1月,胡毅峰晋升副部,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退休后的胡毅峰,最近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是3月4日,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吉祥苑小区开展防疫、核检工作,退休老院长胡毅峰携老伴一同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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