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发布公告,该区14个项目的626套公租房启动快速配租,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6个,燕房投资项目7个,企业自持项目1个,其中:大套型358套、中套型115套、小套型153套。
01 配租对象
2022年10月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区轮候家庭。
重点说明:
1.非本次配租对象家庭登记无效。
2.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4.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02 意向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8日上午10:00 至10月10日下午17:00(3天)
重点说明: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登记方式: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特别提示:
(1)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2)如不清楚备案编号的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点击首页里的“保障房摇号结果”—审核分配里的“备案结果查询”输入主申请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选择“房山区”进行查询;或申请人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查询。
03 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按家庭类型选择相应的组别,并在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本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不允许升、降档登记。
系统登记排序原则:本次配租工作按照“优先组家庭先配租,普通组家庭后配租”的总原则进行配租。
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两组分别排序,每组再根据套型分别排序,同组同套型的登记家庭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04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
租金缴纳方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租金补贴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承租公租房的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特别提示: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则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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