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云南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省委政研室、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云南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清单》已形成
会上,中共云南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陈云波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云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积极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大胆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激发新活力,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经验做法,为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发挥了重要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也为云南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的动能,很多改革成果已经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陈云波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云南省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组织实施中央授权云南省的重大改革试点,授权有关地区开展重要改革试点探索,明确试点目标、路径、责任。党的十九大后,云南省调整组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鼓励基层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改革,通过典型引路、案例示范,引领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推深走实。
在试点推进机制建立上,云南省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建立挂账实施推进机制。印发切实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按要求清理规范改革试点246项。“建立改革试点台账,明确试点名称、试点层级、试点地区、试点目标、试点内容、责任单位、试点起止期限等要素,每年选择30项重要改革试点纳入省委深改委台账进行管理。”陈云波说,此外,各州市和省级部门实行“一项试点、一个专班、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实施方案”的推进机制,承担省委深改委年度重要改革试点的地区,原则上要在试点授权3个月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实施责任,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落实一线工作法建立定期跟踪督促机制。省委改革办对纳入改革台账的试点项目,实行一季度一跟踪、半年一调度,推进情况汇总形成专报报省委深改委领导。对一些重要改革试点项目,省委改革办全程介入试点方案调研起草、协调沟通、机构成立等各环节,切实把好改革试点方案的政治关、政策关,增强改革试点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对进展缓慢的试点项目及时发出提醒函,督促责任单位倒排时间、抓紧推进。
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改革试点组织领导、季度推进、年底对账、复制推广、“互学互鉴”等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考评的重要依据,突出大胆探索创新、注重试点工作实绩,不断加大考评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强化“三个区分开来”的容错纠错制度执行,旗帜鲜明为试点过程中大胆探索造成的无意过失予以容错。出台《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为干部容错提供制度保障,努力营造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支持开展差别化创新的良好氛围。
在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方面,省委改革办逐一到省直有关部门和基层一线实地调研、现场沟通,挖掘创新性举措、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形成《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清单》,涉及重点产业链链长制、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承诺制、市场主体智能化登记注册、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建设项目水电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等20项改革成功经验。目前,很多小切口的改革经验,已从“零星化”到“系统化”、从“碎片化”到“协同化”转型,并朝着制度体系建设的方向迈进。
陈云波表示,从今年开始,省委改革办明确要求各州(市)委深改委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定位,建立“互学互鉴”工作机制,每个州(市)每年从复制推广项目清单中选择2项以上典型项目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所需进行复制推广,着力推动改革经验由“一地一域”向“燎原成势”拓展,形成系统效应。同时,要求试点责任部门和地区原则上至少每年1次通过新闻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试点推进情况,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试点期限结束后按规定时限向省委改革办报送试点总结评估验收报告。
聚焦改革成功经验
■针对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异地就医购药报销方面,医保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予以保障?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勋介绍,自2020年7月起,全省职工、城乡居民统一执行17种特殊病、25种慢性病病种,实现确认备案、经办流程、办理时限、监督管理“四统一”。同时,将确认备案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延伸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将用药保障范围扩大到零售药店,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可在全省3334家试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应病种的药品,并可享受相应医疗保障报销待遇。今年,省医保局利用全国统一的“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在全省上线的契机,充分发挥医保信息数据省级集中的优势,打通全省医保与医院信息共享的渠道,迅速在全省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目前,全省17个统筹区99家三级医疗机构、763家二级医疗机构可认定特殊病慢性病待遇,已累计认定13.49万人次。
2018年结算工作启动以来,截至今年9月20日,全省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享受待遇累计178.26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7.59亿元。
另外,省医保局积极探索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2021年初,在西南5省(区、市)先行探索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两个病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22年以来,全省已有9959家医药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实现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推行市场主体智能化登记注册模式具体有哪些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健介绍,自2022年5月6日起,全省全面上线启用“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系统,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登记注册模式,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开办全程网办“无跑动”;智能申报“无障碍”;自动审批“无干预”。
市场准入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第一个环节,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众进入市场的堵点难点痛点,找准“发力点”、打出“组合拳”,全面复制推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着力释放改革红利,改革举措取得突出成效。截至8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已达460.36万户,同比增长18.07%,较2021年底净增49.39万户,今年8个月的市场主体净增数在“十三五”年均净增数基础上实现翻番。个体工商户体现强劲发展韧性,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已达358.46万户,同比增长19.44%,较2021年底净增41.25万户,驶入发展“快车道”。
■建设项目用水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经验的具体推进情况如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云昌介绍,2019年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推行行业主管的城镇自来水和燃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通过努力,用水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已在昆明、昭通、丽江、西双版纳等10个州(市)推广,惠及云南省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等104个项目。做到了全省建设项目用水报装时间由2019年的25个工作日压减为无外线工程的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9个工作日通水;用气报装方面,由2019年的无外线工程5个工作日、需建外线接入工程完成工程交验(通气)30个工作日,压减至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12个工作日。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指导自来水、燃气企业切实提高服务建设项目用水用气报装的能力水平,在减成本、减环节、减时间方面取得更多成效;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支持,强化政企互动,联合云南电网公司,将用电报装尽快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实施。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对解决乡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有些什么样的成效?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见昆介绍,2019年,云南省42个县(市、区)列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近3年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同步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强试点监测评价,强化经验总结提炼,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42个试点县紧扣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我省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评价综合排名全国第7位,西部地区第1位,涌现出祥云、云县、安宁、峨山等成效明显的地区。
通过推进医共体建设,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以县级牵头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把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延伸到基层,整体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有序就医格局。从省卫生健康委监测情况看,全省试点县(市、区)牵头医院达到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的数量从2019年的3个增加到2021年的17个,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达到29.52%,2021年,试点县(市、区)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59.86%。
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是云南省领先全国的一大亮点,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引导医疗机构更加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实现合理诊疗、合理控费,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云南省试点县(市、区)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为62.73%,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为19.56%,反映出试点地区群众更多地利用了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看病就医更加便利,费用进一步降低。
目前,全省共计有99个县(市、区)启动了医共体建设工作,其中69个县(市、区)同步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8个州(市)全面推开建设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云南省将在年底有不低于90%的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基本成型,走上了复制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改革的快车道。
■云南省公安机关“一门通办”改革试点是怎么开展的?有什么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春泽介绍,在开展“一门通办”改革试点中,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动乡镇党群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公安服务窗口;开设公安政务分中心,设置“公安自助便民超市”,进入车站、医院、商场、社区重点区域,实现“零距离”“全天候”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网上办;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实现二手车交易、检车、缴税、转让登记一站式办理。
目前,云南省“一门通办”改革试点设立130个公安政务服务分中心、1530个综合窗口,办理公安业务650余万件,建成233个自助受理点,服务群众457万人次。设立二手车转让登记服务站282个,今年代办转让登记31万笔;开设补换牌证业务邮政网点486个、代办业务19.8万笔。公安政务服务除涉密事项外,99.31%的事项实现网上可办,100%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62.36%的事项即来即办,全程网办率达63.66%,电子材料占比45.31%,办结时限压缩率71.59%。初步形成“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以综合服务窗口为支撑、以自助便民超市和警企合作为延伸,以网上办为拓展”的公安业务全覆盖、全天候服务体系。今年,省公安厅再出台20条措施,全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便利群众。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罗宗伟 摄影报道
一审 杨茜
责任编辑 吕世成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副总编辑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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