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算古代吧,清末民初的时候,旧北京贫民群集的地方流行一种吃食叫“瞪眼儿食”,讲究的是摊主瞪着眼卖,食客瞪着眼吃。
为什么叫“瞪眼儿食”呢,只因为这种饭菜既不是点菜吃席,也不是按份售卖,甚至都没有桌面座椅给主顾们,就是一帮人围着一口大锅,一手捧着买好的烙饼、火烧或玉米面贴饼子,一手举着筷子往锅里夹肉吃。
这收钱的方式也是别具一格,一文制钱一筷子,不论荤素,不管大小好坏肥瘦,只按数计价,先吃后给钱。 也正因如此,来吃饭的主顾们吃饭的时候都加着十分的小心,举着筷子瞪眼瞧准了哪块好才下家伙,否则一块囊膪也是一文制钱儿,岂不吃亏了么? 这就是食客瞪着眼吃,因为要挑好的、大的肉吃。
因为是按数给主顾计价的,而且往往都是一群人围着一锅肉吃,几个人同时下筷子,七嘴八舌地一通紧忙乎,摊主就算脑子再好,也没法把每个人吃的块数丝毫不差地记不来。 于是卖饭的摊主想了一个好办法,他们会事先先预备下一些制钱儿,当记数的筹码儿。
吃肉的一伸筷子,他就开始不错眼珠儿地瞪着。 你吃一块,他就在旁边的小木桶里加一个码儿,你快吃他快加,你慢吃他慢加,一一对应,就算眼珠子瞪酸了,他也不敢眨眼赔了生意,直至吃主儿放下筷子不再吃了,他才取出刚才所投之码累加计算,按数收钱。
业务熟练的摊主甚至能一边能给一个吃完的主顾结帐,同时眼睛还瞪着另外几位吃主儿的筷子头儿,手中算帐,眼睛记数,亳厘不差。 这就是摊主瞪着眼卖,因为要数得快、看得准。 看着好玩,但其实这种东西绝算不上什么美食,相反是那个时候底层穷苦老百姓艰苦生活的一种反映。
这种食物其实就是小贩们四处收集肉铺或者饭店留下甚至不要一些零头碎脑的下脚料肉,有的甚至都变质了,拿回来切成小肉块儿一古脑儿炖在锅里,再放些蔬菜豆腐,加上厚厚的调料,让食客们根本吃不出食材本来的味道。
所以小说《野火春风斗古城》里就有这么一句“饿死不吃瞪眼食! 虽然明知原料来路不正,但也强烈吸引着那些很久没有沾过任何荤腥,饥肠辘辘的穷人的胃口。 解放后,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旧时代的吃食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附: 都梁小说《狼烟北平》中有一段描写清朝旧贵族白连旗吃瞪眼儿食的场景最是传神: 白连旗头一回吃瞪眼儿食,没经验,他头一筷子下去只夹上来一根牙签儿,卖主儿可不管这个,“当”地一敲锅沿儿,算是记上了账,一大枚铜板就这么打了水漂儿,您再饿总不能啃牙签儿吧?白连旗长了记性,第二筷子下去就觉得沉甸甸的,他心头狂喜,认定是块五花肉,谁知却夹上了一根大骨头,更令人沮丧的是,这根骨头被啃得千干净净,连点儿肉渣儿也没有,看来此人啃骨头的水平极为专业,决不亚于任何一条狗,卖主儿又一敲锅沿儿:“当!”又是一大枚铜板被记上账。白连旗简直不敢下筷子了,这一眨眼工夫,两大枚铜板没了,他妈的连块肉皮也没捞着,这不把人窝囊死?还是德子有眼力见儿,他知道主子不高兴了,连忙说:“主子,您歇着,瞧我的。”他做了个深呼吸,闭上眼睛,将一口丹田之气徐徐吐出,不明底细的人还以为这位爷在练气功。德子突然瞪大眼睛,出手如电,一副筷子如蛟龙入水直插锅底,转眼问一个完整的肉丸子浮出汤面,围在锅边的人群瞪大了眼睛发出一声惊叹:“噢……”犹如德子中了头彩。 ————选自都梁《狼烟北平》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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