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博彩业每年收入可达2,000亿人民币以上!除了吸引赌客外,如此庞大的规模和利润,也吸引着形形色色的人前来捞金。
来自佛山的刘苏林就是其中一个,但他万万没想到:来澳门非但没捞到多少钱,还让他的人生陷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之中。
1
另一名佛山人卢树明在澳门从事“叠码仔”工作,也就是赌场中介。
他从内地介绍一批有钱人前往澳门赌钱,为他们提供筹码;无论输赢,再把他们带回到内地进行结算。
这是因为赌客们没办法带很多现金出境,而由卢树明向他们提供信用。
卢树明事先会在赌场存放一笔钱,赌场再给他3到4倍的信用,存入100万可以借出三、四百万的筹码。
但有一个前提,只有赌客到场,才能签字借出筹码。
这个借出来筹码叫做死码,只能用来下注,不能用来兑换现金。
下注赢回来的筹码就变叫生码,可以兑换成现金。
1万现金可以买1万块生码,但可以买到12,000甚至更多的死码,赌场为了吸引生意一般会多给一定的比例。
这里面就有了套利空间,把死码运作成生码的过程就叫做洗码。
具体怎么运作呢?
找人过来假扮赌客,刘苏林就是这么一个角色。
他在卢树明的带领下,在赌场签一张借据,也就是俗称的“码纸”,借出死码;然后在卢树明的指挥下,通过下注将死码洗成生码,再赎回码纸。
假扮的赌客一共有两个,一个买大,另一个就买小,金额都是一模一样的。
卢树明洗码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套利,是为了放高利贷,因为后者的利润更高。
他把这些死码洗成生码后再换成现金,然后再把现金存在赌场作为按金,能够借出3~4倍的死码借给赌客。
卢树明经常在赌场晃悠,看见有人输光钱了,就主动上前搭讪,把死码借给他。
2
刘苏林的妹妹刘女士,就向卢树明借了高利贷。
2004年,家境殷实的刘女士被卢树明诱惑带去澳门赌博,很快就输了两套房子,欠下了一大笔高利贷。
卢树明对这些事情很有经验了,把高利贷包装成一般的民事纠纷。最后经过法庭调解,刘女士偿还了其中的大部分,大家默认一笔勾销了。
在这个过程中,卢树明认识了刘女士的哥哥刘苏林。
2005年,卢树明主动找到刘苏林,向他表达了歉意:不好意思,搞得你妹妹的公司都破产了!就当赎罪,刚好我需要一个助手,你就来澳门帮我吧?
于是,刘苏林开始以赌客的身份,协助卢树明洗码。
这听起来这是一份既轻松又高薪的工作!
广东话俗语“边有咁大只蛤乸随街跳?”,直译就是“街上哪有大蛤蟆等着你去抓?”,普通话的意思就是“天上不会掉馅饼”。
3
2007年,卢树明带着一张“晋宝贵宾会借据”找到刘苏林,要他归还40万港币的债务。
刘苏林为了帮他洗码,曾经在赌场签过上百张这种借据,是真的欠了赌债还是被诬陷的呢?
刘女士说:他哥哥确实在澳门参与过赌博,但卢树明绝对不会借钱给他的。
因为刘女士有自己的公司,叠码仔一般都愿意赊账给她;而但刘苏林本身并没有一份正经职业,没有叠码仔愿意借钱给他,要自己用现金买筹码才能去赌。
知情人龙叔熟悉澳门赌场的规则,也曾参与过双方调解,他认为这事有点蹊跷:因为钱是刘苏林自己的名义从赌厅借来的,阿明只是介绍担保人。这张“码纸”是保存在赌厅那里的,只有把钱还清了,才会把纸还给他们。
刘苏林表示,有收数人向他说:这是你妹妹欠下的债务,现在你赚到钱了就应该替她还。
经一事长一智,但刘苏林在妹妹已经吃了很大的亏的情况下还是被坑了,说明赌博这种东西一旦沾染上,注定没有好结果。
这次,刘苏林不但沾染上赌博,而且似乎还沾染上了高利贷,使得他的生活陷入到无尽的麻烦之中。
不久后,有收数公司来到刘苏林所住的小区,采取了塞钥匙孔、泼油漆等香港电视剧中常见的手法追债,这点得到了小区保安主任的证实。
但这些“常规”追债手段都没有起到作用。
刘苏林后来告诉记者:2007年12月8日,他在家门口被人绑架,绑架他的就是卢树明。
他被迫在一张空白收据上签了名,自以为可以回家了,没想到还有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
刘苏林不想签,对方就打他,打到他昏昏沉沉的,再捉住他的手在合同上签了名。
随后,刘苏林在一家夜总会门口被扔下了面包车。
浑身是血的他,连敲了两辆出租车,司机都没开门,直到第3部才让他上车。
以上来自于刘苏林自述。
4
2008年,卢树明拿着这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刘苏林,称:自己付钱买房,但对方不履行过户手续,要求返还46万元的购房款。
他提供的关键证据有“晋宝贵宾会借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46万的购房款收据,表示这三份证据都是在2007年2月14日由刘苏林自愿签署的。
刘苏林辩称:合同和收据真正的签收时间是2007年12月8日,而且是被“逼签”的。
一审法院认为:此案的焦点在于是纯粹的民事纠纷?还是涉嫌犯罪,即刘苏林被逼签是否属实?
刘苏林出示了2007年12月8日的报案记录,以及当日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急诊病历。
但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他是被逼签的。
2008年11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永安派出所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称:两人各执一词,存在明显的经济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能插手经济纠纷,因此我所建议双方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
法院根据这份《情况说明》认定本案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刑事犯罪问题,否定了刘书林被逼签的说法。
刘苏林申请让专业机构鉴定合同签名的真实时间。
而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已经认定两人只是存在经济纠纷,签名时间是否是在12月8日,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因此不予准许鉴定。
经过审理,一审判定刘苏林返还46万的购房款以及利息!
5
该案一波三折!
刘苏林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维持原判;提起再审,被省高院驳回。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是:合同和收据的真实签署时间对于涉案的46万究竟是借款,还是购房款的认定具有决定性作用。
于是,佛山中院启动再审程序,批准了刘书林的鉴定申请。
此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刘苏林因没有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程序终止。
他的理由是:卢树明在佛山很有势力,希望能在外地鉴定机构鉴定,对指定的鉴定机构不信任,因此拒绝缴纳鉴定费用。
2016年,佛山中院判定刘苏林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再审依然维持了原判,刘苏林必须归还购房款和利息。
6
这起案件在法律程序上已经结束了!
但当时引起了较大的轰动,当地多家媒体予以了广泛的报道,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诸多蹊跷之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刘苏林在购房款收据上的签名很流畅,而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的签名却歪曲得很不正常。
卢树明称:这是在车上签的,手发抖造成。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一起签署的购房款收据的签名就很顺畅?
第二,从2007年5月到12月,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卢树明多次来到刘苏林家中追债。期间参与过调解的人很多,从来没见过房产买卖合同和购房款收据,也没听他说过。
如果这46万被证明是一笔赌债,即使不是虚构的赌债,也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根据庭审笔录,卢树明称借给刘苏林46万中的40万,是两人一起向晋宝贵宾会借的,而且出示了金宝贵宾会借据。
这一张所谓的借据其实就是向赌场签字借筹码的“码纸”,证明了这40万港币是一笔不折不扣的赌债。
但卢树明自己提供的这个证据被一审法院排除在外,理由是:这个证据是在境外形成的,没有履行证明手续,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法院根据房地产买卖合同和购房款收据等有效证据得出结论:此案房屋买卖纠纷而不是借贷关系。
刘苏林本人最后放弃鉴定,这是最令人想不通的。
八年来,刘苏林官司缠身,母亲去世,妻子离婚,搞得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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