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乡县法院,针对情侣同居四年分手,男子索要12万元彩礼等财产纠纷作出判决。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转账多为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最终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万元。
河南新乡的刘先生,与同事张女士五年前相识,不久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并选择婚前同居。同居期间张女士五次流产,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转账4万彩礼8万。去年二人选择分手,刘先生认为没领证,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被拒后,随即将女方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明显合情合理。甚至男方能在分手后,拿回本不该退还的1.5万,已经相当够意思了。未婚同居长达四年,流产次数不下五次。“高达”十几元的必要防护措施,男方舍不得购买。多次对女方身体造成伤害,女方在分手后,后续再出现任何症状,男方是否会继续买单?
再者,四年间生活支出等情况,两人都在一起使用。分手后想拿回全部直接走人?男方除了异想天开之外,明显在人品方面存在问题。要是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当初就不要选择未领证同居,更不要导致他人怀孕。联系下近期的网络热点,“女子全职带娃10年离婚补偿10万”“女子流产5次分手后被索要退还12万”“女子产后3个月发现又怀孕2个月”等等,这简直就是一部“吃女人”的荒诞大戏,且是连续剧级别。
是男的太坏?还是女的太傻?不得不说,情侣间不安全的性行为,一定要明确拒绝,否则只会变本加厉。别害怕吵架该分就分,这样的人并不值得喜欢,更没必要委曲求全。一次不懂没注意,这都五次了,任何理由都是借口。男方对女方不负责,女方对自己不负责,奇葩程度可见一斑。女方以后可能很难再怀,不知她是怎样的心情,未来又会和谁,过着怎样的生活。
造成伤害是客观事实,但双方自愿也是事实,最好是能给些补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说咎由自取,有点不近人情,但要说同情可怜,又多少有点活该。恋爱脑也好,同居也罢,都要学会保护好自己。没必要挑起对立,先学会爱自己,再去爱别人。勇敢拒绝,看透本质,切忌曲意逢迎,改变自己和放低底线,并不是一段健康的感情,也终会狼狈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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