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遵义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
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同心抗疫
但仍有少数人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扰乱疫情防控秩序
无视法律法规“以身试法”
终难逃公安机关处罚
播州区
案例一:
9月12日22时许,在播州区影山湖街道龙泉社区某小区疫情封控点,魏某俊酒后无视静默管控规定不戴口罩外出闲逛,值守民警在对其劝阻时,魏某俊态度恶劣、拒不配合且辱骂民警。其行为严重违反了遵义市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对中心城区实施静默管控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依法对魏某俊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民朋友应合理舒缓不良心理情绪,依法依规约束言行。希望大家能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对于任何阻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播州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
案例二:
9月12日20时许,刘某福明知当前遵义市中心城区正在实施静默管控,仍到播州区播南街道商贸城广场处架设音响设备跳广场舞,期间诱导徐某方、杨某、陈某英、董某会等人聚集跳舞,严重违反了遵义市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对中心城区实施静默管控的通告》,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构成严重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依法对刘某福等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与其广场飙舞技,不如居家保平安。疫情防控远远未到松懈之时,广场舞可能会增加交叉感染风险,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时刻谨记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共同守护美丽平安家园。
绥阳县
案例一
9月8日,治安大队民警在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洋川街道水云轩足浴店有人聚集在包房打麻将,当即组织人员对五名违法嫌疑人进行查处。
案例二
9月9日,旺草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从贵阳返绥后,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三天两检”疫情防控措施,在居家隔离时间未满的情况下擅自外出,造成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
上述六人的行为已违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情况下依法发布的的决定、命令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绥阳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该六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新蒲新区
9月12日晚,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礼仪派出所民警正在按疫情防控要求,在礼仪街道湘江二桥设立静默管控卡点。当晚21时许,一辆白色吉普车减速绕过隔离带后朝着检查点驶来,执勤民警看到后,准备上前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但这辆吉普车不仅没有停车,反而是加速闯卡、驾车逃离。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驾车根据该车的行车轨迹前往拦截,最终在湘江大道将嫌疑人朱某抓获。
办案民警将嫌疑人抓获后,发现朱某疑似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遂通知城市交通警察三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随即民警将朱某带至医院抽取了其静脉血液送相关部门检测,经依法调查,朱某在明知遵义市中心城区实行疫情防控静默管理的情况下,拒不执行《遵义市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对中心城区实施静默管控的通告》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目前,公安机关对朱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待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将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告存有侥幸心理的人员,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鼓励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来源:播州公安、绥阳公安、新蒲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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