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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的出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所以深受广大车主的欢迎,电动车用户数量也出现猛增,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电动车,2019年推出了电动车新国标标准,对于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称之为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可以在过渡期内继续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超标电动车过渡期陆续临近,过渡期结束以后,目前有三种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车、不罚款,看一下您支持哪一种。
第1种管理方案:过渡期结束以后,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从2019年4月开始,全国各地的各大城市,根据自己本地的实际情况,设置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过渡时间一般为3~5年,到2022年4月,有的城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在这些结束的城市中,明确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比如广东中山、梅州等城市。
有的城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即将结束,同时也明确了过渡期结束以后,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比如广东清远,已经明确2022年10月16日以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所有的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第2种管理方案:过渡期结束以后,再次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另外还有一些城市,出于人性化的考虑,考虑到有的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结束以后还可以继续使用,所以做出了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决定,延长过渡期时间1~3年不等,放宽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使用年限。
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城市还是比较多的,包括陕西西安、湖北十堰、天津、河南郑州、广西南宁等城市,都陆续宣布延长超标电动车到过渡期。
陕西省西安市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5年6月30日;
湖北省十堰市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3年6月30日;
天津市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4年5月8日;
河南省郑州市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广西省南宁市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3年8月31日;
第3种管理方案:过渡期结束以后,车辆可以继续上路,不扣车、不罚款
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方式, 受到了广大车主的欢迎,认为采用这种方式可以让超标电动车能够继续使用,不过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总会结束,现在山东济南宣布: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车辆可以继续上路,不扣车、不罚款,让车辆自然淘汰。
山东省济南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本来为2022年12月31日,不过过渡期结束以后,现在已经明确车辆可以继续使用,以后不再禁止临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不过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车的上牌业务,同时也不再办理过户业务,车主在自己的电动车需要更换时,要及时的办理报废登记,同时更换为新国标电动车。
总结:
上面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当前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各大城市对于车辆的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三种,第1种按照原来的规定,过渡期结束以后,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第2种在过渡期结束以后,再次延长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第3种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允许车辆继续上路,不扣车、不罚款,使车辆自然淘汰。那么,上面这三种管理规定,您支持哪一种?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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