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啦!一等奖!”
看着一个又一个数字与中奖号码对应上,李永志激动得一蹦三尺高。
可李永志只高兴了几秒的时间,随即,他的脸色就像六月的天气一样,突然间从艳阳高照变成了愁云满布,他心中憋闷得很。
“这个潘攀(彩票店老板),回回让买彩票都能记得,为何就偏偏这次给忘了呢?”
2012年12月11日,李永志给彩票店老板潘攀打了个电话,让他按照自己的要求为自己选了86注彩票。
开奖之后,李永志发现一等奖的彩票号码就是这86注中的其中一期。然而,彩票店老板潘攀却告诉他,这期的彩票忘记帮他买了。
与大奖失之交臂,李永志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怀疑,于是,他来到了彩票兑换中心。在这里,他被告知:“你说的这组号码确实中奖了,一等奖,600万,但是已经被人领走了。”
得到结果的李永志越想越生气,一纸状书将彩票店老板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调查,领走大奖的却不是潘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面对600万的巨额大奖,李永志和彩票店老板,到底是谁在说谎?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
买彩票中了大奖,钱却不翼而飞?
事情还要从李永志这个热爱研究彩票的人说起。
李永志是安徽阜阳人,在当地电信公司上班,每月拿着3000多块钱的固定工资,而这其中三分之一都被他拿来买了彩票。
他这个人平时不抽烟不喝酒,唯一感兴趣的事,就是研究彩票。
妻子和家里人之所以不反对李永志买彩票,主要有两点原因。
一是因为,他们家一没房贷,二没车贷,房子是姐姐家拆迁送的,车是父母资助买的,平时上班挣得这些钱只要够日常生活开销就行。
二是因为,李永志对彩票颇有研究,经常能中奖,虽然从来没中过大奖,但像几百、几千的小奖,李永志总能时不时地中上一次。
很多时候中了奖,李永志就让妻子或母亲拿着彩票单去兑奖。次数多了,家里人自然不多说什么,只当培养李永志一个兴趣爱好罢了。
2012年12月11日,李永志研究好了要买的彩票号码,本想去家附近的彩票店里买彩票,却临时接到朋友让他帮忙搬家的电话。李永志这人很讲哥们儿义气,听说朋友需要帮忙,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随后,他给彩票店的老板潘攀打了个电话,让他按照自己研究出来的选票规则,打出了86注彩票号码。
按道理说,买彩票需要本人去彩票店当场购买的,但因为李永志经常在家楼下的彩票店买彩票,有时候为了研究彩票号码,在那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一来二去的,李永志就跟彩票店的老板潘攀成了好朋友。
得知李永志在电信上班,潘攀有时候还让他帮自己代缴一下电话费。李永志有时候也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不能亲自去店里买彩票,就打电话让潘攀帮自己下注,闲下来的时候再去店里给潘攀付买彩票的钱。
过了几天,闲下来的李永志去了潘攀的彩票店,刚一进门,他就掏出钱包准备把2012年12月11日这一期的彩票钱付给潘攀。
可潘攀却说:“不好意思啊哥们儿,这一期的86注彩票,我忘给你买了!”
李永志当时就愣在了原地,在他的印象里,潘攀作为彩票店老板,为了挣买彩票的钱,是从来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的。
而且,自己还跟潘攀这么熟,他怎么可能会忘了帮自己下注了呢?之前自己有很多次,都是潘攀先按照他的要求下注,事后他付给潘攀钱。中了奖,潘攀还会主动给他打电话,提醒他去兑奖。
这一次是怎么了?
喜欢买彩票的人都有一种执着,即使不买也要查一查每一期彩票的中奖号码。
李永志走出彩票店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下意识地上网查了这一期的中奖号码。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他选的86注彩票里,其中有一注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0万。
为了确认事情的真实性,李永志专门跑了一趟省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期号码确实中奖了,而且奖金已经被人领走了。
这下,李永志彻底惊呆了,怎么会这么巧?偏偏这次中奖了,偏偏潘攀这次没买。
有句话说,世间所有的巧合,都是蓄谋已久。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李永志又扭头回到了省福彩中心。
究竟是谁在说谎?
李永志询问省福彩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兑奖的人叫什么名字。
他在心里想,如果是潘攀来兑的奖,那事情就很明了了:潘攀买了这期号码后,一看中了大奖,却谎称自己没买,就是为了将大奖据为己有。
可工作人员却告诉李永志,按照规定,他不能透露兑奖人的身份信息。不过工作人员在李永志的软磨硬泡下,只告诉他:兑奖的人不姓“潘”。
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很多人可能都不会再往下追究了。可李永志不信邪,他就想知道兑奖的人是谁,为何他会跟自己想的号码一模一样。
毕竟是中了600万的大奖,在当地小城市,很快就引起了关注。没过多久,李永志就打听到了去兑奖的人,是一个叫王文军的男子。
王文军,王文军,李永志在心里默默念着这个名字,他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
家里人都说他魔怔了,劝他平常心对待。李永志哪里听得进去,终于有一天早上,当他再次路过潘攀的彩票店门口,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时,他猛拍自己的大脑门:哎哟!他不就是潘攀的大舅哥嘛!
之前,潘攀让李永志帮自己交电话费时,也让他给自己的大舅子交过。他还在店里匆匆见过王文军一面。
这下,李永志证实了自己的猜想:整件事情就是潘攀搞的鬼!他看那86注彩票中的一注中奖了,就想据为己有。为了掩人耳目,他让自己的大舅子王文军去领奖。
气愤的李永志再次冲到了彩票中心,怒气冲冲地说道:“那600万大奖的彩票是我的,别人来冒领,你们怎么不查清楚就兑奖给他?”
李永志这样的说法,在工作人员看来有些无理取闹,他们凭票为人兑奖,对于这票是如何来的,他们是一概不知的。
而且,网点买彩票并没有实名制的说法,谁能说出这大奖究竟是不是被冒领的!
看李永志说得有鼻子有眼,工作人员只说:“这事儿你找我们没用,不如你上法院吧!让法官来判!”
李永志随即就去了法院,将潘攀和他的大舅哥王文军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调查取证,这笔600万的大奖确实被王文军领走了。除去各种税费,他一共领走了483万人民币。
没过多久,潘攀和王文军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法庭上,潘攀振振有词:“这期彩票明明就是我买的,票也在我手上,我想让谁去兑奖是我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说这期彩票是你买的?有什么证据?”
潘攀的一席话,说得很有道理。
可是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却显示:潘攀和王文军,需共同向李永志返还彩票的中奖金额,共计4839775元。
法院为何会如此判决?李永志拿出了什么证据?
毕竟当时他与潘攀只是通过电话沟通选的彩票号码,一没字据,二没为这期彩票付钱,怎么就能证明这期彩票是他选的呢?
法律面前,如何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李永志找了律师咨询。
律师表示,以目前形势来看,能为他作证的,只有他与潘攀的那通电话。
李永志很快就调来了当时的电话记录。通话记录显示:2012年12月11日19点13分左右,李永志拨通了潘攀的电话,两人说了4分多钟,19点17分20秒左右挂断了电话。
而那86注彩票的出票时间,是在19点17分40秒左右。
也就是说,潘攀是在挂断了李永志的电话20秒后,买了这86注彩票。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86注彩票,确实是李永志下的。
但律师却说,此项证据并不能证明彩票就是李永志下的,虽然有通话记录,但却无法证明李永志和潘攀的谈话内容是与彩票下注有关的。
打电话也可以说别的事情,毕竟两人当时的关系那么好,聊点儿家长里短的,也不是不可能。
李永志思来想去,很快就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他兴奋地打电话给律师:“这86注彩票的号码,只有我能想到,潘攀不可能想到!”
李永志已经研究了十几年的彩票,每次下注前,对于选什么号码,他都有自己的一套算法。
买过彩票的人都知道,在买彩票前,老板都会问你有什么要求,根据你设定的要求,在投注软件里选出你想买的数字组合。
当天,李永志给潘攀打电话时,特意说了自己设定的5个条件,像是每一注彩票开头的号码都要以1打头,中间的号码该按什么样的规律打,特别号该设定哪个号码等等。
按照李永志设定的前提条件,潘攀用投注软件一选,符合条件的刚好是86注。
李永志将自己的想法与律师沟通后,律师表示,下注前设定的5个条件和设定理由会成为此案的关键证据,到时候看潘攀还怎么辩解!
2013年6月18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起彩票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
当天,李永志和潘攀双方在法院门口相遇。昔日好友如今相见,就像仇人一般,你说一句我说一句,互相指责起来。
人一旦被戳中了痛处,就会恼羞成怒。也许潘攀自知理亏,气急之下,他踹了李永志的妻子计丽。
计丽刚怀孕三个月,哪经得起他这莽夫的一脚,蹲坐在地上的计丽瞬间腹痛难忍,虽然被及时送去就医,但孩子还是没保住。
原本开庭审理的彩票纠纷一案,也因计丽的流产,愈发变得扑朔迷离。
直到2014年,此案再次开庭。
法庭上,为了证实李永志的说法,法官要求李永志当场演示,看能不能打出那86注彩票号码。
结果,李永志按照自己所说的5个条件,准确快速地打出了与同样的86注彩票,其中就包括中奖的那一注。
而潘攀却表示,自己当时是机选的彩票。随后,法官走访了多家彩票店,也询问了研究彩票的专业人员,他们纷纷表示,机选彩票是没有规律的随机数字,每次出来的数字都是不一样的,根本不可能打出那86注彩票。
随后,法院工作人员又提出质疑:有没有一种可能,在得知中奖号码的前提下,反推出这86组彩票号码的设定条件和规律?
如果能,那么李永志的这种说法仍然不能作为关键证据。
对此,研究彩票的专业人员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
面对这样的“铁证”,潘攀仍不死心,他辩解:这期彩票是他的大舅哥王文军买的!
可是,事实表明,王文军那天刚好去了外地。而且,通过调取潘攀的通话记录得知,潘攀挂了李永志电话的20秒内,并没有接到王文军的电话。
案子查到这里,事情脉络已经清晰明了。很快,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就做出判决:李永志给潘攀打电话,通过自己设定的条件和规则下注,两人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其中所中大奖,应属李永志所有。潘攀和王文军需将非法占有的大奖金额4839775元,归还给李永志。
对于潘攀将李永志妻子计丽推倒,致其流产一事,法院认为潘攀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攀有期徒刑一年。
事情发展到这里,大家都认为已经了结了。
可事实情况却是,尽管有法院的判决书,潘攀和王文军却拒不归还这480多万。
而且,潘攀和王文军两人态度极其恶劣,甚至口出狂言:宁愿坐牢,也不会拿出一分钱。
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法院判决不予以执行的,法院有权在超出判决日期后实施强制执行。
潘攀和王文军对法律的视而不见,再次让法院对其下达了另一份判决书。这一次,两人承担的不再是民事责任,而是刑事责任。
2017年8月,法院对两人做出以下判决:
被告人潘攀、王文军,因拒不执行判决,分别判处潘攀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文军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7年11月份,法院将潘攀夫妇名下的一套房产拍卖后,李永志才拿到了23万多元。
对于剩下的400多万,根据法院追踪调查发现,当年王文军去彩票中心兑奖时拿到的是支票。王文军分了5次,将这笔钱从银行取出。
随后,这笔钱便不知去向。法院查了潘攀和王文军及家人的所有银行账户,都没有大额现金存入。
这笔钱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了。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有人称大快人心,潘攀和王文军财迷心窍,罪有应得。也有人称,李永志虽然中了大奖,但却遇到了潘攀这样的人,真是福祸相依,命途多舛!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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