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9月2日消息,为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运营管理相关事宜,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管理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提出,获得指数编制及开发产品授权的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授权范围和期限使用北交所证券交易信息,不得将北交所证券交易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发北交所证券交易信息;
(二)配合北交所对使用证券交易信息进行指数编制和开发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许可或共享、出租、转让被授予的许可;
(四)指数许可时规定的其他义务。
【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管理细则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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