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要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组织振兴必不可少。村级组织是组织振兴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党在农村开展基层工作的战斗堡垒,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中央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如何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为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实现乡村振兴组织振兴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常过“思想之河”,强化政治能力。高度决定视野,思想转变观念。制度落实的首要条件在人,人的进步在思想进步,要推进村级组织振兴,健全基层减负,首先要转变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要坚决落实《意见》要求,应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级组工要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高质量改革发展,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为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打牢坚实基础。
常修“制度笼子”,强化工作规范。制度不为民服务,走着走着就无路。制度建设是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建设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村级组织是党在基层的最小单元,是党与人民群众亲密链接的“神经末梢”,村级组织的制度建设事关党的群众基础,事关党的百年基业。《意见》指出,要“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从群众利益出发规范“制度笼子”是以人为本、民心所向,可进一步推动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常揠“素质之苗”,提升能力水平。干部不学习,遇事干着急。制度落实,关键在干部。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入,农村越来越需要一支适应新发展需要,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村干部队伍。不能让村干部的能力素质成为遏制制度发展的一只手,不能让学历低、见识少、素质差的干部成为当前乡村振兴发展的障碍。所以要以村干部为重点,坚持进行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和学历提升,采用全员轮训、实训锻炼、主题实践等方式,切实提升村干部履职服务水平。
“没有落实的制度都是一句口号”。任何成功的制度,都要经历千锤百炼的实践考验,在实践中总结,在实践中完善,更要在实践中为民服务。“不怕路长,只怕志短”,我们要增强党的战斗力,党的凝聚力,就要紧紧抓住村级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其作用,着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村级组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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