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实行的登记立案制,其中明确提出: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对立案工作应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全面清理和废止各种立案“土政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门槛,干预法院立案。必须进一步加大内外监督,才能让这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2022年6月初,博远公司向潍坊市奎文法院立案庭申请对潍坊天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和潍坊天翔防伪印章有限公司破产,因二公司对法院生效判决多年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且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禁止到今天已经超过立案时效2个月,但是奎文法院一直拖延,收下立案材料后一直不处理,既不给立案,也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院专委姜某一直在各种理由推诿,甚至不见面不接电话,违反最高院关于有案不立方面规定。
为此事博远公司也向奎文法院监察室(信访室,兼任职务)实名举报,但是一直未得到回复。
博远公司也已向奎文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法院本是讲法的地方,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却成了最不讲法的地方,这样的法院还是人民的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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