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宏观经济政策向稳定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转变,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建筑工程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发挥着巨大作用,而伴随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开始出现下降,建筑企业依靠增量业务取得发展已变得不再现实,而人才的作用和地位在企业向着精细化管理的方向转型的路径上将更加凸显。传统的以固定薪酬+提成激励形式的劳动合同型激励制度并不足以有效地释放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众多企业开始尝试适用一种更新且更有效的激励制度——合伙人制度,激发员工活力,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资源或客户等有形无形价值。
一是“虚拟合伙”,虚拟合伙企业不涉及实股,通过采取增量分红或存量分红的方式对员工进行激励的合伙方式。类似华为的TUP计划,员工不需要出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绩效给员工分配一定数量的期权,到达约定周期后结算,可以把员工的贡献和组织贡献结合起来,激活员工的归属感和集体意识。目前这种形式在建工业相对较少,更多体现为一种内部短期的绩效激励形式。
二是“事业合伙人"激励制度,事业合伙人又分为内部合伙人和外部合伙人。事业合伙人激励制度在可以在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情况下,企业通过让项目管理团队通过出资跟投的方式,在项目收益达到方案约定的条件的时,项目管理团队得以参与项目收益的分配,以此方式来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同享,风险共担"。在建工行业事业合伙人较为普遍,体现为以地理区域为基础的有限合伙企业,常见的如某某地区分公司/子公司,区域公司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本区域营业所得,承担区域运营各项成本费用,同时向上级公司缴纳运营管理费用或保证金,规范其经营行为符合统一规范,控制区域公司的运营风险,包括不限于劳动风险、违约风险、品牌风险等。某些业绩优秀的事业合伙人,在年度结算周期完毕后,上级总公司可能会以奖金的形式返还部分管理费用或保证金,用以激励表彰事业合伙人的业绩贡献。另外,事业合伙人目前已有了新的发展形式——内部裂变式创业,鼓励公司内部业绩优异的业务人员,在不离职的情况下成为公司的“事业合伙人”,承包公司的某些产品/市场,采购或业绩以事业合伙人的定义进行核算,鼓励优秀员工多劳多得。
除以上两种外,从产业链的角度还有制造商合伙、原材料合伙、供应商合伙、城市合伙、项目合伙等上下游合伙形式,笔者看来都是事业合伙的衍生形式,目的都是为了联合有资源的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作者:马靖楠,北大纵横特聘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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