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攻克“执行难”,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行为的贺伟、臧鹏等46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贺伟、臧鹏等46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否则,我院将依法强制实施。对构成犯罪的,将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青州)
来源:高密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