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的心像沙漠中的不毛之地,吸收一切雨水,却不滋生草木以方便他人。”是流传于欧洲的一句古谚语,是啊,贪婪就像毒药,不仅会侵蚀人心,还会祸害他人。所以,我们万不可被贪婪之心所操纵,毕竟贪婪的人到最后,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像今天这起案例中的女子。
这名40岁的女子为了财富嫁给了比自己大二22岁的62岁男友,生下儿子后却惨遭抛弃,究其原因,不是男友狠心,只能怪她太贪了,男子只能无奈表示:“我没办法满足她。”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呢?还得从二人的相识说起。
王蕾(化名)今年已经40岁了,曾经有过两段无疾而终的婚姻,但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的意中人,与已经有了家室的张国(化名)产生了不清不楚的感情。张国已经有了62岁,两个人的年纪相差不少,但王蕾却并不在意,因为她看中的并不是对方的人,而是他手中不菲的资产。
因此,尽管相差22岁,王蕾也心甘情愿地做了张国的情人,并且还怀上了他的孩子。张国老来得子,心中自然是无限欢喜,对王蕾更加纵容,有了孩子可以说便有了底气,王蕾甚至舞到了真主面前,十分嚣张地对张国的妻子进行挑衅和骚扰,这让她不堪其扰,主动与张国提出了离婚,成全了这对“忘年恋”。
张国与前妻有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看到自己的父亲做出这样的事,对他颇有怨气,经常因为王蕾的事和他吵架,张国此事正沉浸在王蕾的温柔乡里,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尽管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王蕾是别有所图,但他却抱着二人是真心相爱的想法,不顾儿子和众人的反对,在与前妻离婚后便顺理成章地和王蕾结了婚。
等到王蕾把儿子生下,张国更别提有多高兴了,对于其提出的要求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不仅随着她的心愿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还每个月给她4400元的生活费用来照顾孩子。尽管张国当时每个月的退休工资只有4000出头,但对于这些事可以说是心甘情愿,只可惜王蕾对此并不满足。
生下孩子后,王蕾在孩子的照顾上并不用心,频繁地带着孩子跑回老家,丢给老家的父母看管,自己则在外面吃喝玩乐,让年仅几岁的孩子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这让张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自己费尽心思给母女俩提供物质上的保障,却被王蕾用在了吃喝玩乐上,不仅如此,她还嫌张国给的钱太少,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看到如此贪得无厌的王蕾,张国这才醒悟过来,对方看中的其实是自己的金钱,而不是真的对他有什么感情。为了及时止损,他毅然向王蕾提出了离婚。王蕾倒也不挽留,只要求张国给她那套房子的产权并补偿自己50万的彩礼,孩子的抚养权则留给了张国,两人甚至照此签订了协议。
本以为双方可以就此相安无事,谁知王蕾拿到钱后便开始反悔了,三番五次地以看孩子为由来到张国家进行纠缠,想要拿回孩子的监护权。张家人看到她拿了钱还如此不将理,直接拒绝了她的要求,甚至不再同意让她看望孩子。
为此,王蕾不仅把张家告上了法院,还特意找到记者哭诉,想利用舆论给张家施压。但是,记者并不会轻易相信王蕾的一面之词,在经过一番深入了解后,记者通过张国妹妹张静(化名)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当初是王蕾为了金钱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甚至说过“给我五十万,孩子我看都不看一眼”的话。可见她如此强硬地想要回孩子,根本就不是对孩子有多深的感情,而是另有所图,至此王蕾的谎言不攻而破,这场闹剧也就此结束。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这起案例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按照当初双方离婚时定下的协议,王蕾一个月可以看望孩子两次,可她却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十次来到张家,以看孩子的名义进行纠缠,已经违背了当初协议的内容。因此,张家才拒绝了她看望孩子的请求。虽然这份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属于法定义务,协议的效力有待考证。但只要张家有证据证明王蕾对孩子的抚养并不上心,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王蕾很可能会被法院中止探望。
此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在这起案例中,张家拿到孩子抚养权的概率还是很大的,毕竟王蕾确实存在没能尽到抚养义务的行为。虽然结果我们没有办法得知,但可以确定的是,王蕾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心思一定不是那么地单纯。否则,她也不会在当初离婚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她究竟是抱有什么样的心思对张家进行纠缠,可以说是不言而喻。
(回顾女子嫁大22岁男友,生下儿子后被抛弃,男方:我没办法满足她一文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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