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考作弊的案例屡见不鲜
但这......
考驾照作弊的,小编还是头一回听说
对,你没听错
驾考作弊
天呐!
这样的作弊行为得催生出多少“马路杀手”哇
8月11日
融水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
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案件
小编有点纳闷儿
这些人到底是怎么进行作弊的呢?
小韦是融水县某驾校的安全科员,在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小韦伙同小梅、小邓利用摩托车驾驶证“下乡考试”办理存在的管理漏洞,违规招收小珍等86名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学员,并向报考学员承诺不需要参加任何培训、理论考试和驾驶技能考试,即可得到正规的三轮摩托车驾驶证。随后,小韦便组织小梅、小邓带领报考的学员到驾校登录面签系统录入学员信息,再利用工作便利采取规避考试的办法违规为学员获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共计15本。
期间,小韦、小梅、小邓三人以每本驾驶证135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总共收取了86名学员12.36万的报名费用,小韦向车管所上缴了已经取得的15本驾驶证的考试费、工本费共计3600元。案发后,三人将部分报名费退还给报名学员,其余未来得及退款的报名费及15本驾驶证被随案扣押。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随着国家对机动车驾驶考试管理日益严格,驾照考试把不少考生给难倒了,这也让少数不法分子嗅到了此间“商机”,以“包通过”为诱饵组织考生作弊,从中谋取非法利益。驾照考试作弊不仅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更是在制造“马路杀手”,这种行为不仅是拿他人生命安全当儿戏,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漠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文中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涉及名称皆为化名)
作者:何思洁
编辑:何思洁
校对:贾贞妮
审核:黄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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