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24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的通知》(浙市监〔2022〕4号),全面梳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情况,并狠抓惠企减免政策落实,保证落实到点、覆盖到面,实施稳企业稳经济发展各项部署。简化流程,对疫情以来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线上线下报检后实施主动减免,疫情期间共计减免餐饮住宿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41.86万元。
一、推行“零跑”显民意
通过“设备智能监管平台+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全省质检系统收费查询系统”一网通办,智能化企业事项办理程序,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办理申报检验、自动计费、线上缴费、发票打印、整改回复、报告推送等业务,可以通过家中电脑或手机登录丽水市特种设备动态智能监管平台操作完成,实现全流程线上。
二、推行智能化减免惠企
根据省、市局要求丽水市特检院出台《关于继续减免相关检验费用的通知》(丽特检发〔2022〕8 号),按照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全市餐饮住宿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全市餐饮住宿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全市餐饮住宿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数据库,市县区各餐饮住宿企业无需办理附加程序即可自动享受检验费用减半。
三、多渠道推送宣传减费惠企政策
利用《丽水市特种设备动态智能监管平台》、丽水特检院微信公众号、特检院业务受理大厅、短信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减费惠企工作。
│文章来源:丽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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