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开封市杞县在主动筛查人员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较为广泛。7月28日,郑州市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感染源头暂不明确,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较大。为严防疫情输入,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如下:
一、以下来(返)新人员立即
主动报告
1.7月20日(含)以来有开封市杞县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
2.7月21日(含)以来有郑州市二七区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
3.近7天有高中低风险区、涉疫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4.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同时空伴随人员;
5.场所码异常,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请上述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的城市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前往风险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前主动报备。
三、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行和进出人员密集型的场所时,一定要正确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避免用手直接触碰眼、口、鼻。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本人和家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五、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且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2022年7月28日
周口扶沟发现1例初筛阳性,急寻密接者!
关于寻找初筛阳性病例密接人员的紧急提醒
7月29日,周口扶沟县在对重点人员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并初步排查活动轨迹场所,迅速进行了严格管控,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场所通报如下,紧急寻找密切接触人员。
7月20日,在吕潭乡齐桥村内活动;
7月21日,7:30左右从吕潭乡齐桥村出发,8:39左右到达江村镇江村街,在三个摊位购买水果;9:30左右到达江村镇李田行政村侯庄村妹妹家;15:00左右与妹妹在江村镇大十字街小吃摊出摊(卖炸串、烤冷面);15:40左右在江村街服装店购物;19:30左右小吃摊收摊后在江村镇李田行政村侯庄村超市购物;
7月22日,14:00左右在包屯镇红遍天购物广场购物;
7月23日,10:00左右到吕潭乡尚村岗村红遍天购物广场购物;10:15左右到吕潭乡尚村岗村盈盈童装购物;
7月24、25日,在吕潭乡齐桥村内活动;
7月26日,6:00左右在吕潭乡齐桥村十字街路口进行核酸检测(阴性);
7月27日,在吕潭乡齐桥村内活动;
7月28日,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以上时间节点及以后到过上述活动场所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停止一切外出活动,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凡是瞒报、漏报、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坚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切勿相信非官方渠道出现的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公安部门将对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扶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信阳罗山县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
2022年7月28日,信阳罗山县发现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女,现住址罗山县定远乡黄洼村刘店组。
7月21日-7月25日15:00在家中。
7月25日15:00左右到罗山县人民医院。
7月26日-7月28日在罗山县人民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尚某某,男,现住址龙山街道六里村王小湾组。
7月25日10:00-14:20左右在罗山县人民医院,14:30左右到江淮北路宝城派出所,15:10左右返回县人民医院,未外出。
7月26日在罗山县人民医院,未外出。
7月27日12:00左右转运至罗山集中隔离点,23:00左右转运至信阳市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高某,男,现住址罗山县龙山街道龙山社区严湖组。
7月24日9:30左右在罗山县城大转盘附近饭店吃饭,10:00左右返回家中,16:12-18:10左右在罗山县人民医院。
7月25日11:33-13:30左右在罗山县人民医院,13:43左右在华阳小区百合超市购物,17:13左右到龙山街道办事处,17:30-23:00左右在罗山县人民医院。
7月26日-7月28日19:00左右在罗山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
7月28日19:00左右转运至信阳市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女,现住址罗山县莽张镇王楼村。
7月23日-7月27日在罗山县人民医院。
7月23日17:30左右在罗山县人民医院后面的仁和小吃餐馆吃饭,17:50左右到餐馆对面的德兵超市买东西,19:00左右返回医院。
7月25日11:10左右到罗山县人民医院后面的仁和小吃餐馆吃饭,饭后返回医院。
7月27日中午转运至信阳市定点医院。
目前,进一步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流调中发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闭环管控。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罗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信阳罗山县新增1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
关于对罗山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
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
2022年7月27日,我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行程轨迹报告如下:
确诊病例:邵某某,男,现住址楠杆镇卫生院家属院。
7月20日8:00下夜班,下班开车直接回家。
7月21日在家吃早饭后7:30左右开车到罗山县人民医院上班,18:00下班后直接回家,无外出及来访。
7月22日白天在家休息,18:00去罗山县人民医院上夜班,当天无外出及来访。
7月23日8:00下班后自驾车回到家中休息,18:48步行去家对面理发店(楠杆镇粮管所隔壁),理发期间无其他顾客上门,理发后步行回家,无外出及来访。
7月24日08:00-18:00在罗山县人民医院上班,18:15骑共享单车去汽车站对面金鑫宾馆,21:37步行去马路对面广源副食买水,买完直接回到金鑫宾馆。
7月25日7:30在金鑫宾馆吃完早餐去上班,8:00左右到罗山县人民医院,无外出。
7月26日-27日在罗山县人民医院。
7月28日00:30分转入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目前,进一步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流调中发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闭环管控。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邵某某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抓紧向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如实尽快向村居(社区)报备,如有隐瞒、缓报、谎报等违法行为,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罗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信阳罗山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轨迹通报
2022年7月27日,罗山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女,现住址罗山县大园林回小二道33号。
7月21日早上6:30左右到确诊病例周某家中,期间到有良卤肉店对面早餐店买早餐,之后返回周某家中,8点左右离开返回自己家中。9:00左右骑电动车去骄阳学校(行政中路名仕家园东北侧)。9:10左右离开,返回自己家中,12:00再次来到骄阳学校,12:10左右离开,先前往周某家后再返回自己家中。19:00左右到回小附近篮球场散步,半小时左右后返回家中,之后无外出。
7月22日早上6:30左右到确诊病例周某家中,期间到有良卤肉店对面早餐店买早餐,之后返回周某家中,8点左右离开返回自己家中。9:00左右骑电动车去骄阳学校(行政中路名仕家园东北侧)。9:10左右离开,返回自己家中,12:00再次来到骄阳学校,12:10左右离开,到周某家中后再返回自己家中,无外出。19:00左右到回小附近篮球场散步,半小时左右后返回家中。
7月23日早上6:30左右半到确诊病例周某家中,期间到有良卤肉店对面早餐店买早餐,之后返回周某家中,8:00左右离开返回自己家中。9:00左右骑电动车去骄阳学校(行政中路名仕家园东北侧)。9:10左右离开,返回自己家中,12:00再次来到骄阳学校,12:10左右离开,到周某家中后再返回自己家中。19:00左右到回小附近篮球场散步,半小时左右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7月24日6:30到确诊病例周某家中,期间到有良卤肉店对面早餐店买早餐,之后返回周某家中,8:00左右离开返回自己家中。19:00左右到有良卤菜店,约10几分钟后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7月25日8:00出发到南头大市场小余活鸡批零店铺,8:20左右离开,返回家中。18:00左右,到回小附近篮球场散步,约10几分钟后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7月26日上午8:30在鼎盛超市购物,大约11:30返回家中,下午未外出。18:00左右到回小附近篮球场散步,约10几分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7月27日7:05到龙翔小区附近加油站附近采集核酸,8:20返回家中未外出。7月28日0:00左右,张某某被转移到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目前,进一步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流调中发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闭环管控。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张某某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罗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来源:新乡疾控、大河报综合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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