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出台了一份重要文件《<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其中有些标准提高了,家里有房要拆的,速看!
注意了:以后拆迁都按新办法,从8月1日开始执行,之前的就不好使了。
房豹君整理了文件中部分与大家有关的重要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办法一共27条,是对2021年7月份开始执行的《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细化。
主要对适用范围、征收程序、征收范围确定、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产权调换房屋建设标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划重点。
1)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大了,房子“矮”了!
办法中明确,建设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建筑层数不得高于18层,标准户型类型的建筑面积2室应当不低于54平方米、2.5室应当不低于64平方米。
啥意思,拆迁选择要房子的,不能都给人怼到大高层里,不能高于18层,面积也变了,回迁房也得保证舒适度啊。
2)货币补偿的价格补助、上靠标准户型补助也发生了变化!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实际情况给予价格补助、上靠标准户型补助或者面积补助。
之前是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1平,小于49平,补助比率是25%,建筑面积大于等于49平,补助比率是20%,现在面积标准变成了54平。
3)拆迁房屋的补偿计算更市场化了。
除了按照面积给予拆迁补助比率,还要参考被征收住宅房屋就近或同类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均价及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4)你拆的房屋面积,大于你回迁后的面积,可以补差价。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供被征收人选择最大标准户型建筑面积的,可以按照标准户型选择分套调换,或者对超出标准户型建筑面积部分进行货币补偿。
5)货币奖励提高了!
对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应当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乘以就近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均价的20%给予货币奖励。对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以单元、楼栋、组块或者项目为单位的)整体搬迁率达到100%的,给予每户搬迁奖励3万元。
这个好理解,按规定时间搬走的,给奖励;集体搬的也快的,再给奖励。
6)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之前是酌情补偿,现在压根不给补了。
综上,是不是感觉“拆”字更值钱了?
可能有人会说,我连房子都没有,何谈“拆”!
但,没有不代表真的无关。
你想想:
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小区或棚户区进行拆除后,不但使城市中的整体存量住房减少了,而被拆掉房子的原住民,拿着钞票冲进新房市场的时候,会发生什么?
他们不是投资客,也不是投机者,只是一个无房户,一个只剩下钱的纯粹刚需。他们有充足的购买力,他们更倾向于原地置业,如果买不到合适的新房,会不会转向二手房?
那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你品,你细品。
文-会轩
编-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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