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广州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为7月5日-8月4日。
小信对《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等级划分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A-、B+、B、B-、C+、C、C-、D 共9个等级。具体分值及释义如下:
评价结果应用
☀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内的共享。
☀ 在制定相关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时,应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分级分类评价指标,根据信用评价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确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查频次。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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